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国税发[2007]131号 2007-05-30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8年10月16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通知》(国税函[2006]119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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