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帐簿印花税的通知[全文失效] 财税[2005]16号 2005-02-16 税屋提示——
1.依据财政部令第114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决定,自2024年1月20日起,本法规全文失效。 2.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本法规全文失效。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帐簿记载的注册资金3724.65亿元(450亿美元)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5年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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