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职工宿舍之折旧 发布日期:2009-08-24 发布机关: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答:可以. 我公司为了给职工提供更好的的工作生活条件,建造了一栋职工宿舍楼,一楼是职工食堂,二、三楼是职工宿舍,请问,它们的设备、房屋折旧是否在职工福利费的14%的范围内列支吗? 发布日期:2013-09-30 发布机关: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答:你好,请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中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规定。 企业自行建造的职工宿舍与食堂,其折旧是否要算入企业的福利费中? 发布日期:2011-05-03 发布机关: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答:您好,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您好,企业自行建造的职工宿舍、职工食堂是企业为职工提供食宿,解决职工的住宿及饮食问题,属于为职工提供福利。因此,企业职工宿舍、食堂建筑物的折旧应计入福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欢迎您再次提问。 单位自建员工宿舍楼,免费提供员工使用,是否可依照“财税[2000]12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廉租住房的税收政策享受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如可以免征,房屋的折旧费用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 发布日期:2015-05-21 发布机关: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答: 发布日期:2015-06-23 发布机关: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企业为职工提供免费住宿的宿舍折旧费企业所得税税前可直接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发布日期:2013-06-24 发布机关: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对企业职工福利描述为: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依据上述规定,税法没有列举集体宿舍,因此集体宿舍设备、设施的折旧,不允许作为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此答疑存在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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