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企业免费给员工提供住宿之个税 地方政策:(只检索到广州有具体规定) 各地答疑: 发布日期:2011-07-01 发布机关: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答: 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公司将自有住宅免费提供给本单位员工居住,不征营业 税。单位将房产无偿提供给员工居住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正常情况下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供房屋免费给员工居住,不确认为个人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以报销或现金形式给予员工的住宿费,则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外籍员工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公司租房用做职工宿舍,住宿职工是否需按分摊租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日期:2015-07-17 发布机关: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答: 您好!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薪所得包括了员工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各类津补贴(含非现金性的所得),以租金形式支付员工所得,应并入员工工资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职工宿舍购进物品等相关支出的增值税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财税[2013]106号 第二十四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备注: 2. 整理各地对统一政策不同答疑,不是简单的罗列,目的是抛砖引玉,希望你对此进行探讨交流。比如是总局一个政策,各地答疑和执行不一,是总局没说清楚,还是地方没理解好,还是难得糊涂? 3. 个人个人闲扯漫谈,不作为任何实务参考依据。有错请必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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