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现代化:满载新收获 开启新征程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人气: 时间:2016-01-15
摘要:2015年,十二五完满收官,税收现代化满载着收获和希望,迈向了更加值得期待的新阶段。过去的一年,全国税务系统围绕税收现代化目标,励精图治,改革创新,克难前行,蹄疾步稳,打基

稀土、钨、钼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顺势而为。中重稀土资源税税率达轻稀土的3倍以上,保护国家战略资源,改变矿产开采企业“只吃菜心”的采富弃贫现象。

消费税税目税率调整同步推进。体现“寓限于征”原则,积极引导消费行为,改变群众消费理念,对若干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促进节能环保的产品给予税收优惠,有效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2015年1月,提高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消费税;

2月,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但对污染较小的无汞原电池、太阳能电池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较低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5月,提升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并按支加征从量税,以重税减少香烟销售,倡导健康消费;

10月,降低小排量汽车购置税,培育绿色消费理念。

税收服务绿色发展的同时,在服务创新发展上也频频发力,亮点纷呈。这一年,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企业转型升级内生动力,成为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聚焦的重点。

2015年,“营改增”迈入第四个年头,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减税效果明显,促进了第二、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税务部门积极引导“营改增”企业实行“主辅分离”,做强主业、做专辅业,实现转型升级,既有效降低了企业税负,又促进了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就业。

淘汰落后产能,购置先进技术装备,是企业“脱胎换骨”的重要途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在惠及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6大行业的基础上向轻工、纺织、机械、汽车4个领域拓展延伸。

科技创新是核心竞争力,在“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转型过程中,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用“真金白银”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力度,掌控核心技术。小微企业新购进100万元以内的研发和生产共用仪器设备,可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鼓励创投企业政策持续升级扩围。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居民企业每年非独占许可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等,均由试点扩至全国。

并购重组是企业加强资源整合、实现快速发展、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措施,也是化解产能过剩、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质量效益的重要途径。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跟进,涉及企业和事业单位改制、破产、合并、分立、资产划转、股权(股份)转让等方面的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等政策相继完善,有力推动产业结构通过并购重组而优化,企业竞争力通过优势互补而提升。

小微企业更是税收支持的重中之重,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实现“连环跳”,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从2014年的10万元以下,先后提升至2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下,优惠政策落实面超过95%。

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款损失税前扣除程序进一步简化、条件进一步放宽,税收为涉农和中小企业“输血”“活络”的机能进一步增强。

在服务经济的同时,“税政红包”正越来越多地为民生所共享。聚焦“居者有其屋”,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限由5年改为2年,有效增加了市场供给,扩大了市场流通;加快公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税收优惠多点发力,有效促进了保障性住房供求的改善;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支出,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进一步拓宽了税收政策“亲民惠民”的领域。

定向精准,施惠于民。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不断完善,让越来越多的创业创新者感受到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让越来越多的老百姓感受到税收不仅关系国之血脉,而且惠及民之生计。

服务国家战略,深化便民办税,建设规范税务,高“含金量”的服务举措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是税收工作的永恒主题。2015年,税务部门直面群众办税中的“堵点”“痛点”“难点”,提升站位,提高标准,提振能力,围绕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奉出税务人的“规范+创新”,赢得纳税人的“方便+满意”。

顾大局,谋大势,自觉担当,税务部门积极服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三大国家发展战略和自贸区建设。

从“谈签协定维权益、改善服务促发展、加强合作谋共赢”三个方面,税务总局出台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10项措施,绘制“导航图”,推出国别税制研究服务,与越南、俄罗斯、智利、罗马尼亚、津巴布韦等国签署税收协定,深化与荷兰、蒙古、埃塞俄比亚以及金砖国家税务合作,双边磋商190多例,为我国跨国企业消除国际重复征税200多亿元,让“走出去”企业走得更远更稳。

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24位国税局和地税局局长签署信息共享协议书,推动“跨界”服务创新,促进执法更加公开公平公正;京津冀地区签订协同发展税收合作框架协议,统一纳税服务平台,实现资质互认、征管互助和信息互通,共同提升税收服务和管理水平。

在上海自贸区实行电子发票网上应用、网上区域通办、纳税信用网上评价等“办税一网通”10项创新服务措施,并向广东、天津和福建自贸区推广,融入“互联网+”“O2O模式”等新理念,推出“国地办税一窗化、自助办税一厅化”等10项创新服务措施,形成“办税一网通10+10”服务格局支持自贸区发展。

春风送暖花千树,便民办税惠万家。一年来,各级税务部门持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打连发、呈递进、抓落实、重实效,推出4大类11项2000多条便民办税措施,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层次上打造便民惠民利民的服务品牌。

在服务提速的同时,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交出令人满意的成绩单。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8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开,除保留7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外,其余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或调整。积极推进网上审批,扎实有序做好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配套衔接工作。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推出3类8种税收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清单,要求各级税务机关“照单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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