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福田区王先生来电咨询:个人以技术发明成果出资设立一家新的企业,请问对于该投资行为个人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的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述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是指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货币性资产。 上述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包括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企业,以及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参与企业增资扩股、定向增发股票、股权置换、重组改制等投资行为。 因此,个人以技术发明成果出资设立一家新的企业属于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应按上述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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