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以现金发工资和采购货物等吗?

来源:税屋 作者:彭怀文 人气: 时间:2023-11-02
摘要:有税务局公告的稽查案例,某公司账面上采用现金发放工资,而且是大额,但是无法提供充分证据来证明业务的真实性,最终税务局不认可该工资薪金支出。

  我们可以用现金发放工资吗?报销费用可以用现金吗?进货可以用现金吗?

  解答:

  法理上,依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用现金发工资、差旅费备用金、1000元以下的零星采购等都是可以的。

  但是,现在是什么时候了?个人上街还有多少人带着现金?——现如今几乎是无现金时代。

  用现金发工资、报销费用和采购货物,既然是法理上可以的,你为什么还要来提问?不就是担心税务局不认可业务的真实性啊!

  通过转账业务发工资、报销费用和采购货物,至少会留下付款的痕迹,事后也是可以有据可查的。

  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14条规定,在无法取得合法税前扣除凭证的情形下,要想证实业务的真实性,非现金方式的付款凭证是必须;另外,手续费和佣金的税前扣除,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等,都特别强调必须是非现金的支付方式。

  有税务局公告的稽查案例,某公司账面上采用现金发放工资,而且是大额,但是无法提供充分证据来证明业务的真实性,最终税务局不认可该工资薪金支出。

  除了真实性,税务上还特别关注“合理性”,在几乎无现金的时代,你企业采用现金发工资等本身就不合常理,不具有“合理性”,是你企业逼着人家税务局对你进行深入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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