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功能上线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11-01
摘要: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功能上线后,自然人纳税人可便捷地查询本人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起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税记录,并可就有异议的申报信息提起申诉。自然人纳税人登录系统后可通过“陕西税务特色应用”使用以下功能:申报记录查询、收入纳税明细记录、申诉记录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功能上线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19-11-1

  为方便纳税人查询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及收入纳税明细,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于2019年11月1日推广上线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查询渠道

  (一)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网址:https://its.shaanxi.chinatax.gov.cn/)直接进入查询功能。

  (二)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shaanxi.chinatax.gov.cn/)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即可进入查询功能。

  二、功能概述

  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功能上线后,自然人纳税人可便捷地查询本人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起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税记录,并可就有异议的申报信息提起申诉。

  自然人纳税人登录系统后可通过“陕西税务特色应用”使用以下功能:申报记录查询、收入纳税明细记录、申诉记录查询。

  (一)申报记录查询

  纳税人可通过本功能查询本人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发生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税记录。

  (二)收入纳税明细记录

  纳税人可通过本功能查询本人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发生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及纳税明细记录。

  对存在异议的申报记录,纳税人可通过页面上【申诉】功能发起异议申诉,申诉成功的申报记录将不再显示,且不纳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的计算。

  (三)申诉记录查询

  纳税人提起申诉后,可通过本功能查询纳税明细申诉记录的处理进度和处理情况。

  三、注意事项

  (一)请纳税人核实收入情况后,谨慎提起申诉,若提交虚假信息将影响本人的纳税信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税记录涉及个人隐私,请纳税人在输入密码、查询等环节注意自身数据安全,并在业务办理完成后及时退出系统。

  (三)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各地办税服务厅相关通知。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警惕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特此通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申报记录查询功能操作手册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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