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抵免企业所得税时,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投资购买的国产设备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4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90号]的规定,允许抵免的国产设备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购买的国产设备;或在投资总额外购买的,利用先进技术、设备、材料等改造现有设施和工艺以提高经济效益、节约能耗为目的国产设备; (二)用于国家鼓励类、限制乙类投资项目,除国发[1997]37号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外的国产设备; (三)国内企业生产制造的生产经营性设备,不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的设备、以“三来一补”方式生产制造的设备; (四)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生产经营性(包括生产必需的测试,检验)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工具等; (五)以货币购进的、未使用过的国产设备,不包括投资方作为注册资本投资的设备。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