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会计信息化“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办会[2021]39号 2021-1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央网信办秘书局,中直管理局财务管理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资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管局财务管理司,证监会办公厅,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单位: 为科学规划、全面指导“十四五”时期会计信息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精神,并结合正在起草的《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要求,在总结“十三五”时期会计信息化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分析“十四五”时期会计信息化面临的形势和挑战的基础上,我们研究起草了《会计信息化“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转去,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反馈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三处 杨鸽 米传军 联系电话:010-68552315 68552540 电子邮箱:15151802231@163.com michuanjun@mof.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100820 附件: 1.会计信息化“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2.《会计信息化“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8日 附件1 会计信息化“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为科学规划“十四五”时期(2021年至2025年)会计信息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精神,并结合正在起草的《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要求,制定《会计信息化“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指导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应用会计数据标准,推进会计数字化转型,支撑会计职能拓展,扎实推动会计信息化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一、会计信息化工作现状及挑战 (一)“十三五”时期会计信息化工作回顾。 1.会计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支持会计工作转型升级。各单位积极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部分单位已经或正在开展会计核算工作的集中处理,推动会计工作从传统核算型向现代管理型转变,为会计工作转型提供了坚实基础。单位内部控制嵌入信息系统的程度不断提升,为实施精准有效的财会监督奠定了基础。 2.业财融合程度进一步加强,提升单位经营管理水平。财务软件为单位会计核算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企业资源计划(ERP)的普及为会计信息系统与业务信息系统融合奠定基础;新技术应用深度和广度的不断延展,促进了会计信息系统与业务信息系统的初步融合,有效提升了单位服务管理效能和经营管理水平。 3.信息化新技术得到广泛关注,推动会计工作创新发展。 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在会计工作中得到广泛关注和普及,智能财务、财务共享等理念以及财务机器人等自动化工具得到应用,优化了会计数据的获取、加工方式以及会计机构的组织形式和会计人员的工作内容,积极推动了会计工作创新发展。 4.电子会计资料普遍推广,促进会计信息深度应用。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持续修订完善,在国资监管、保险监管等领域有效实施;修订《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出台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相关规定,消除了会计资料无纸化的政策障碍,电子会计资料普遍推广,初步降低了会计信息的生产、传输和存储成本,促进了会计信息的深度应用。 在会计信息化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应当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会计信息化发展水平不均衡,部分单位会计信息系统仅满足传统会计核算需要,未能对业务和管理形成支撑和驱动;统一的会计数据标准缺失,制约了会计数字化转型进程,未能对财政工作、会计工作起到应有的支撑作用;对会计信息化相关数据资产和信息安全研究不够,会计信息化工作的创新发展受到制约;社会合力推进会计信息化的氛围不浓,会计信息化对会计职能拓展的支撑不够显著;会计信息化人才培养存在短板,进一步提升会计信息化水平的后劲不足。 (二)“十四五”时期会计信息化工作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1.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全面开启。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创新迭代速度加快,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全面开启,数字化应用场景对会计信息化实务和理论提出了新挑战,也提供了新机遇。部分单位尝试运用新技术推动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然而在实践中普遍面临标准缺失、制度缺位、人才匮乏等问题。 2.单位业财融合需求更加迫切。业财融合与会计数字化转型相伴而生、相互促进,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的标准化是业财融合的基础。一方面,业务创新发展和新技术创新迭代不断提出更加深入的业财融合需求;另一方面,多数单位业财融合仍处于起步或局部应用阶段,需求较为迫切。 3.数据治理和数据资产日益重要。随着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发展,会计数据正在成为单位重要的数据资产(数据资产是相对于实物资产,以数据形式存在的一类资源,并非有关会计准则制度定义的“资产”)。通过将零散数据转变为标准化、结构化数据,形成数据资产,发挥会计数据的价值创造功能,是会计工作实现数字化转型的重要途径。单位财会部门主导或参与的数据治理日益普遍。然而会计数据资产的服务能力和可交易的会计数据产品仍相对匮乏,成为会计数字化转型的制约因素。 二、“十四五”时期会计信息化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全局,积极支持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提升会计信息化水平,推动会计数字化转型,构建形成国家会计信息化发展体系,充分发挥会计信息在服务宏观经济管理、会计行业管理、政府监管、单位内部治理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二)基本原则。 1.立足大局、服务发展。准确把握全球信息化脉搏和规律,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战略部署,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财政中心工作、会计管理工作和单位会计数字化转型。 2.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直面“十三五”期间会计信息化发展中痛点难点问题,充分认识新时代会计数字化转型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集中力量解决会计信息化进程中面临的数据标准和法规制度供给侧的基础性、系统性问题。 3.统筹谋划、分步实施。坚持系统化发展理念,注重统筹谋划、战略布局,坚持重点突破、分步实施,逐步解决数据标准缺失、系统烟囱林立、发展水平失衡等问题,努力推动会计信息化可持续协调发展。 4.鼓励创新、包容共享。以技术和管理创新为动力,鼓励社会各方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开展各种会计信息化应用探索和创新,促进会计信息化工作包容与共享发展。 5.确保安全、稳妥有序。在有序推进新技术应用的同时,保证我国会计信息系统总体安全。在行业和地区会计信息化水平仍不均衡的条件下,科学推动适用于不同单位、不同阶段实际需要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的有序应用。 (三)总体目标。 “十四五”时期,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中心工作,以信息化支撑会计职能拓展为主线,以数字化和标准化为突破口,引导和规范我国会计信息化关键技术、数据标准、管理制度、信息系统、人才建设等持续健康发展,积极推动会计数字化转型,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国家会计信息化发展体系。 ——建立健全会计数据标准体系。结合国内外会计行业发展经验以及我国会计数字化转型需要,逐步建立健全会计信息系统输入、处理、输出等各环节的会计数据标准,形成较为完整的会计数据标准体系。 ——持续完善会计信息化制度规范。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顺应会计工作应用新技术的需要,完善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软件功能规范等配套制度规范,探索建立会计信息化工作分级分类评估制度、财务软件功能第三方认证制度等机制。 ——加快推动会计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推动单位会计工作、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和会计管理工作数字化转型。鼓励单位探索会计数字化转型的实现路径,运用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推动缩小乃至消除单位与单位、单位与监管部门间的会计数字鸿沟,实现全社会会计信息化应用整体水平的提升。 ——加速会计数据资产流通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会计数据资产管理、利用和交易以及会计信息安全的研究,提升会计数据的质量、价值与可用性,有效发挥会计信息在经济资源配置和单位内部管理的作用,支持会计职能对内对外拓展。 ——初步实现会计监管信息互通共享。通过数据标准、信息共享机制和信息交换平台等方面的基础建设,打破监管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初步实现监管部门间会计监管数据的互通和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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