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税政一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处理意见 一、关于征税范围问题 (一)企业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产权>仍属公司),农户将畜禽养大成为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并取得劳务报酬。对“农户”取得的劳务收入,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的有关规定,应属服务业范围,即农户利用设备、工具、场所或技能为企业提供服务。如农户取得的劳务报酬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应按服务业全额征收营业税。(金华) (二)企业法人因债务纠纷出逃,法院将企业资产(包括房地产、办公设备、机器设备、经营权等)打包整体拍卖。对房地产拍卖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对经营权转让收入,因经营权转让没有列入“转让无形资产”征税范围,没有征税依据,暂不征收营业税。(天台) (三)企业因应建人防工程面积不足,需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以转让口部管理用房(平时为沿街商铺)永久使用权的形式来抵扣应缴纳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嘉兴) (四)政府因用地规划的调整,需收回已出让的工业用地。对企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收入,按国税函[2008]277号文件规定,免征营业税;对企业直接将房产转让给受让方取得的房产补偿费收入,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金华) (五)非法人企业(独资或合伙企业)将已注销的企业的资产转入新设立的公司,如非法人企业是独资企业,不征收营业税;非法人企业是合伙企业,如原合伙人、合伙份额不变,不征收营业税,如合伙人、合伙份额发生变化,则应根据变化情况,对有发生资产转让行为的合伙人征收营业税。 个体工商户将户下的资产转到个人名下,不征收营业税;一人有限公司将公司的资产转入个人名下或原公司注销后将公司的资产过户到新设立的公司,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台州) (六)对企业按照省政府意见将公路收费经营权退还给政府的行为,属退租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应税业务,其取得的回购款是退付租金及相应的补偿,不征收营业税。(诸暨) (七)出包方将车辆承包给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以出包方名义对外经营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以出包方为纳税人,按“交通运输业”缴纳营业税。出包方向承包方收取的承包费不征收营业税。(诸暨) (八)企业在快递业务出让过程中取得的“核实奖金收入”属于经营权转让收入,因“转让经营权”没有纳入“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税范围,暂不征收营业税。(杭州) 二、关于减免税政策问题 (一)对青少年宫举办各类教育培训班取得的收入,不符合“其举办的文化活动按‘文化体育业’征税范围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的规定,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长兴) (二)农户承包国营林场进行林地养护(主要从事病虫害防治、防盗、除草、施肥、修枝、疏土等)取得的收入,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金华) (三)对宠物进行配种和疾病防治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嘉兴) (四)对国际运输公司开展的程租、期租、湿租业务,按国税发[2002]25号文件规定,在营业税征收上适用“交通运输业”税目。因此,对其从事程租、期租、湿租运输工具参加国际运输(即境内外往返或境外运输)部分收入,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财税[2010]8号文件规定,免征营业税。对提供国内运输(境内到境内)取得的收入部分,不能享受免税政策。(杭州) (五)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杭州) 三、关于适用税目问题 (一)对消防报警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取得的收入,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嘉兴) (二)以BT方式建造的建筑工程项目,对取得项目的投融资公司(项目公司),在工程完工前,按投融资额单独收取资金占用费(融资利息)的,对收取的资金占用费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工程完工后,按合同约定取得的分期回购款,按“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其支付给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款,可以分期按比例扣除。施工企业提供的建筑业发票,在回购期内抵扣有效。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款项的当天或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日的当天。(丽水局) 四、关于计税依据问题 (一)对纳税人在销售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纳税人对货物销售额和应税劳务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主管地税机关应根据其提供应税劳务情况核定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如建筑总包工程中的分包工程,属货物销售额和应税劳务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混合销售行为,且全额缴纳增值税,没有缴纳营业税的,总包工程纳税人在缴纳营业税时,不能将分包工程的分包款进行扣除,应全额计征营业税。(三门) (二)对保险销售公司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取得的各种手续费及手续费性质的其他代理业务收入,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同时,其符合“服务业—代理业”条件的,可以按差额征收营业税。(直属分局) (三)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与其他单位合作从事互动数字电视的运营,由其统一对外收费并开具发票,同时支付给其他单位网络使用费和视听维护费的,不符合营业税差额征税条件,纳税人应全额缴纳营业税。(乐清) (四)纳税人(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分别与其他单位合作从事网络游戏点卡销售网银在线代收费业务,其取得的服务费应按“服务业—其他服务业”征收营业税。同时,其支付网银在线扣款服务费,不符合差额征税条件,不能按差额征收营业税。(杭州) (五)几家担保有限公司联合开展建筑工程担保保函业务,由承接业务的担保公司按全额取得的保费收入开具服务业发票给客户,其它担保公司分别按保费收入的分摊额向承接业务的担保公司开具服务业发票。主保的担保公司应全额缴纳营业税,不能按差额征税。(温岭)(2010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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