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桂财税[2012]81号 2012-12-10 各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精神,经自治区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会同民政厅联合审核确认,现将我区2012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 2012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广西见义勇为基金会 2.广西协力扶助基金会 3. 广西红十字基金会 4. 广西桂嘉汇青少年儿童救助基金会 5. 广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6.南宁市教育基金会 7.广西拥军优属基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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