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202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填报说明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15-02-17
摘要:A10202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金融企业纳税人填报,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企业。纳税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填报 营业支出 、 营业外支出 ...

A10202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金融企业纳税人填报,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企业。纳税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填报“营业支出”、“营业外支出”。金融企业发生的业务及管理费填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第1列“销售费用”相应的行次。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营业支出”:填报金融企业提供金融商品服务发生的支出。
2.第2行“银行业务支出”:填报纳税人从事银行业务发生的支出。

3.第3行“银行利息支出”: 填报纳税人经营存贷款业务等发生的利息支出,包括同业存放、向中央银行借款、拆入资金、吸收存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发行债券和其他业务利息支出。
4.第11行“银行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填报纳税人发生的与银行业务活动相关的各项手续费、佣金等支出。

5.第15行“保险业务支出”:填报保险企业发生的与保险业务相关的费用支出。
6.第16行“退保金”:填报保险企业寿险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时按照约定应当退还投保人的保单现金价值。

7.第17行“赔付支出”:填报保险企业支付的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和再保险合同赔付款项。
8.第18行“摊回赔付支出”:填报保险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付成本。
9.第19行“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填报保险企业提取的原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准备金,包括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提取的寿险责任准备金、提取的长期健康责任准备金。

10.第20行“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填报保险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包括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11.第21行“保单红利支出”:填报保险企业按原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给投保人的红利。
12.第22行“分保费用”:填报保险企业(再保险接受人)向再保险分出人支付的分保费用。

13.第23行“摊回分保费用”:填报保险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
14.第24行“保险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填报保险企业发生的与其保险业务活动相关的各项手续费、佣金支出。

15.第25行“证券业务支出”:填报纳税人从事证券业务发生的证券手续费支出和其他证券业务支出。
16.第26行“证券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填报纳税人代理承销、兑付和买卖证券等业务发生的各项手续费、风险结算金、承销业务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及佣金支出。

17.第30行“其他证券业务支出”:填报纳税人从事除经纪、自营和承销业务以外的与证券有关的业务支出。
18.第31行“其他金融业务支出”: 填报纳税人提供除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以外的金融商品服务发生的相关业务支出。

19.第32行“其他业务成本”:填报纳税人发生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第33行“营业外支出”:填报纳税人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21.第34行“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填报纳税人处置非流动资产形成的净损失。
22.第35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填报纳税人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确认的净损失。

23.第36行“债务重组损失”:填报纳税人进行债务重组应确认的净损失。
24.第37行“捐赠支出”:填报纳税人无偿给予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的捐赠支出。

25.第38行“非常损失”:填报纳税人在营业外支出中核算的各项非正常的财产损失。
26.第39行“其他”:填报纳税人本期实际发生的在营业外支出核算的其他损失及支出。

二、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第1行=第2+15+25+31+32行。
2.第2行=第3+11行。
3.第3行=第4+5+…+10行。
4.第11行=第12+13+14行。
5.第15行=第16+17-18+19-20+21+22-23+24行。
6.第25行=第26+30行。
7.第26行=第27+28+29行。
8.第33行=第34+35+…39行。

(二)表间关系
1.第1行=表A100000第2行。
2.第33行=表A100000第12行。

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