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地方税务局欠税公告2018年第1号 福建省宁德市地方税务局欠税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1-11
摘要:截止2017年第4季度企业或其他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和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纳税人欠税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情况予以发布。公告所涉及的纳税人,必须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按照规定办理解缴所欠税款事宜,否则,税务机关将按照规定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予以追缴。

福建省宁德市地方税务局欠税公告

福建省宁德市地方税务局欠税公告2018年第1号        2018-0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宁德市地方税务闽东华侨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宁德市蕉城区地方税务局、福安市地方税务局、福鼎市地方税务局、霞浦县地方税务局、古田县地方税务局、屏南县地方税务局等7个单位2017年第4季度走逃、失踪的纳税人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非正常户的欠税情况、截止2017年第4季度企业或其他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和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纳税人欠税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情况予以发布。公告所涉及的纳税人,必须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按照规定办理解缴所欠税款事宜,否则,税务机关将按照规定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予以追缴。

  特此公告

  附件:

  1.走逃、失踪、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税情况表(企业或单位类)

  2.走逃、失踪、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税情况表(个体工商户类)

  3.企业或其他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情况表

  4.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纳税人欠税10万元以上情况1

福建省宁德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1月11日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