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长2018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 为减少金税三期征管系统停机升级对纳税人造成的影响,保障纳税人权益,经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研究决定,将2018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截止期限由2019年3月31日延长至2019年4月4日。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纳税申报事项。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19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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