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地方税工作会议的通知 国税办函[2005]755号 2005-12-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为全面推进地方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认真贯彻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06年地方税工作任务,总局决定近期召开全国地方税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交流一年来地方税管理工作和经验,研究部署2006年地方税工作,讨论《地方税“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城建税、印花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 二、参加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主管地方“七税一费”工作的处长,每单位2人(“七税一费”全部在一个处管理的单位,处长1名,助手1名)。 三、会议时间 2006年1月4日报到,5-7日开会,会期两天半。 四、会议地点及联系方式 会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联系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处 联系人及电话: 黄小红:电话:0771-5538111 13978607991 黎奕:电话:13878109690 传真:0771-5538091 五、接站地点 南宁机场、南宁市火车站 六、要求 (一)各地接此通知后,应根据会议内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各地应在2005年12月29日前将参加会议的人员姓名、职务、性别、民族和到站的航班(车次)时间告知联系人,以便安排食宿和接站。 (三)各地应严格按通知规定人数参加会议,不得超员。 税 屋附件:2005年全国地方税工作会议报名表 (对下只发电子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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