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对企业日常财务处理的影响
2009年1月1日在全国推出的增值税转型,是一次重大的税制改革,它启动中国经济新一轮增长,在全社会鼓励投资和扩大内需的形势下,它是一项拉动宏观经济增长的重大利好政策。增值税转型到底会对企业产生哪些财务影响呢? 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1.增值税转型增加企业盈利 增值税转型将减少企业税收支出,直接增加盈利水平。增值税转型在宏观经济繁荣时,企业受益幅度较低。而在经济下滑时,如果企业机器设备投资额较大,则增益较明显。 增值税转型作为强大的政策推动力,能够直接减少企业的增值税支出,直接增加盈利水平。同时,由于增值税转型会降低新增固定资产每期提取的折旧额以及企业管理费用,虽然造成企业所得税有所增加,但企业净收益和税后收益率明显提高。因此,增值税转型不仅直接减轻了企业的增值税负担,而且对企业经营收益影响也是重大、直接和有效的,宏观经济政策对企业收益能产生如此明显影响是非常难得的。 2.增值税转型降低资产价值,增强市场竞争力 实行不同类型的增值税,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也不一样。在生产型增值税中,由于购进增值税不能抵扣而只能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导致资产价值增加。又由于增值税不能抵扣,从而导致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额明显增加。而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后,固定资产投资当年,新增固定资产取得的进项税额一次性全额抵扣,增值税额明显降低。同时,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因不再包含购进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而相对明显减少,从而导致企业计提折旧额减少,推动企业盈利水平提升。因此,增值税转型不仅有利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还能够帮助企业保持一种稳健的财务结构。 3.增值税转型提升设备购置当年的现金流量 增值税转型最终通过降低产品销售成本,来提高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后,固定资产投资的当年,由于企业可以少缴增值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由于增值税支付的大幅减少而有所上升,但以后各年的现金流量不再受增值税转型的直接影响。同时,投资当年经营现金流量除了受增值税抵扣的影响而大幅度上升外,还有可能由于新增固定资产的作用而使净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有所增加。但当年投资固定资产对于现金支出的影响一般会高于新增固定资产,使净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有所增加。受其影响,融资现金流量中的利息支付也会有所上升。 增值税转型的企业财务对策分析 增值税转型是国家实施减税政策的重要举措之一,企业应抓住这次历史性机遇,充分享受增值税转型带来的税收优惠。笔者认为,在这次增值税转型过程中,企业应采取以下对策: 1.采购固定资产应尽量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转型会对企业投资产生正效应,使企业存在扩大投资和设备投资的政策激励,从而对企业收益产生影响。但需要注意的是,对除房屋、建筑物、土地等不动产以外的购进固定资产(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用于自制固定资产(含改扩建、安装)的购进货物或增值税应税劳务,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才能享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政策。如果购进时不能分清固定资产用途的,也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待明确购进固定资产的用途后,再最终决定是否能够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 2.采购固定资产必须选择供货商的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企业在采购固定资产时,必须在不同纳税人身份的供货商之间做出抉择。供货商有两种纳税人身份,即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假定购进固定资产的含税价款为S,供货商若为一般纳税人,则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T1。若供货商为小规模纳税人(能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增值税征收率为T2。则从一般纳税人供货商和小规模纳税人供货商处购进固定资产时,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分别为:ST1÷(1+T1)和ST2÷(1+T2)。 (1)若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T1取值为17%,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T2取值为3%时,则有:17%÷(1+17%)>3%÷(1+3%),则一般纳税人企业从一般纳税人供货商处采购固定资产,能获得更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若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T1取值为13%,T2取值为3%时,则有:13%÷(1+13%)>3%÷(1+3%),则一般纳税人企业从一般纳税人供货商处采购固定资产,能获得更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采购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时机的选择 当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时,必须考虑固定资产的购进时机。一般来说,购进企业在出现大量增值税销项税额时期购入,这样在固定资产购进过程中就可以实现进项税额的全额抵扣。否则,若在一定时期,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大于该时期的销项税额,则购进固定资产就会出现一部分进项税额不能实现抵扣的现象,从而降低固定资产抵扣的幅度。因此,增值税转型后,企业必须对固定资产投资做出财务预算,合理规划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分期分批进行固定资产更新,以实现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速度与企业财税目标的相互配合。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