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三方协议网上签约服务功能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11-19
摘要:查看原协议书状态。纳税人登录地税网站“网上办税服务厅”,点击“电子申报-税款缴纳”,在税款缴纳页面选择“银行帐户信息查询”,查看此前使用旧的纳税人代码签订的协议书状态是否为“已失效”。如果协议书状态仍为“已生效”,则需要先撤销协议。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三方协议网上签约服务功能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提供更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方式,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厦门地税局即日起上线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授权扣款协议书》的网上签约服务功能。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上签约基本功能介绍

  《授权扣款协议书》是用于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商业银行之间签订扣缴税(费)的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书)。此前纳税人要多次往返于税务机关与银行之间办理三方协议签约,我局网站推出网上签约服务功能后,纳税人通过网站就能办理地税端的签约事宜,减少往返次数,更加简便易行。

  网上签约服务功能主要有:(1)制作和打印三方协议书;(2)发送验证;(3)撤销协议(该功能暂未实现)。

  网上签约操作流程:(1)纳税人通过地税网站自行制作三方协议书;(2)将协议书打印一式两份到相应开户银行办理签约手续;(3)登录地税网站查看协议书状态,如协议书尚未生效的,可通过网站发送验证,协议书生效后即可以使用电子缴税。

  目前网上制作、打印三方协议书和发送验证的办税服务功能都已上线运行。“撤销协议书”功能尚在建设,会尽快推出。对于近期内取得“一照一码”的纳税人,如有发现旧协议尚未撤销无法重新签约的,可通过税企邮箱发送邮件给税管员或拨打主管税务机关电话办理。

  二、网上签约操作流程说明

  (一)新户首次办理签约

  1、纳税人登录地税网站“网上办税服务厅”,点击“电子申报-税款缴纳”,在税款缴纳页面选择“签订三方协议-制作协议书”,进入操作界面。

  2、使用搜索功能查询出可签约的银行帐户信息,选择要签约的银行账户,点击“制作协议书”。

  3、系统生成网上签约的协议书内容,纳税人对协议书上的纳税人信息、银行账户信息进行核对,确认无误的,点击“打印”,打印两份协议书。

  4、纳税人将打印的协议书(一式两份)带到开户银行,与银行签订协议,银行将协议书信息录入系统。

  5、纳税人登录地税网站“网上办税服务厅”,点击“电子申报-税款缴纳”,在税款缴纳页面选择“签订三方协议-发送验证”,进入操作界面。

  6、查看协议书状态,如协议书尚未生效的,可在操作栏点击“发送验证”。验证成功后则协议书状态为“已生效”,即签约事项圆满完成。如协议书状态显示为“银行已发送验证”、“已生效” 的,不需再发送验证。协议书已生效的账户可用于电子缴税。

  (二)变更户重新签约

  纳税人代码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由于协议书内容中的纳税人识别号发生变化,原先的协议书已不能使用,需要重新签订三方协议。

  1、查看原协议书状态。纳税人登录地税网站“网上办税服务厅”,点击“电子申报-税款缴纳”,在税款缴纳页面选择“银行帐户信息查询”,查看此前使用旧的纳税人代码签订的协议书状态是否为“已失效”。如果协议书状态仍为“已生效”,则需要先撤销协议。

  2、重新办理签约手续。具体流程参见上述第(一)项内容。

  三、其他

  已取得“一照一码”的纳税人,由于纳税人代码改变,三方协议书需要重新签订才能正常使用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如纳税人尚未重新办理签约的,纳税人登录地税网站时会收到相关提醒,提醒三方协议要重新签订。请相关纳税人务必引起重视,尽快办理重新签约,避免影响后续的税款缴纳工作。

  纳税人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技术员信箱或网站信箱反馈给我们。感谢纳税人对厦门地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厦门地税网上签约(三方协议)操作说明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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