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合肥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截至本月31日就要结束,还没去申报的请抓紧了,若逾期将会接到“罚单”。与此同时,今年合肥全市推广电子税务局,纳税人可以轻松实现网上自助操作。 根据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可通过合肥地税局网站的电子税务局进行网络申报,申报后要打印申报表。无须补税的纳税人,打印申报表后,即完成申报;须补税的纳税人,要在3月31日前携带身份证明、申报表、非信用卡的银行卡,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缴款;已签订三方协议的纳税人,则可直接在电子税务局缴款,无须去办税服务厅。 据合肥地税部门统计数据,2015年全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市民已有26243人次自行申报,行业相对集中在制造、金融、信息通讯和计算机软件三大行业,人数占目前申报数的66%,职业相对集中在科研、工程、企业管理、高校教师和部分外籍人员。 相关人士介绍,还没有申报的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各分局大厅、自助终端等三种方式申报。尤其是电子税务局,去年在合肥开始试点,今年全市推广,会为纳税人带来更多方便,也能更好地保护市民隐私。 地税部门特别提醒,纳税人最好能亲自办理申报手续,如确无法亲自办理的,可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至办税服务厅代办相关申报缴款业务。代理人在代办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明、申报表等资料。为避免临近申报截止日期前发生拥堵,请在申报截止日前尽早办理纳税申报。“今年申报期用上了新的征税系统,部分纳税人可能对于个税申报还不熟悉,希望能够抓紧进行申报。”相关人士表示。 无法通过网络进行申报的,可以携带身份证件、申报表、非信用卡的银行卡到办税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申报缴款,或者选择在自助办税终端机上办理无税申报。 据悉,根据规定,如果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地税机关可处以罚款。如纳税人还是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除了按规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12万”个税自行申报热点问答 1.个人年所得超过12万元,但平常取得收入时已经足额缴纳了税款,年终还需要申报吗? 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办法》的规定,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当按有关规定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如果由于代理人的原因造成少缴税款的,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的规定,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在计算12万元年所得时,哪些所得可以不计算在其中去申报个税? 答: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三险一金”。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