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路费发票可以抵扣?

来源:理道财税 作者:理道财税 人气: 时间:2016-06-15
摘要:86元
小编比较蠢,看不懂能否抵扣,也看不懂过桥费发票和高速公路发票,专业人士告诉小编,一看是财政部监制章还是税务机关监制章,二看是否有“一级(或二级)公路”字样,三看发票专用章是不是xx高速公路公司,xx大桥公司……xx高速公司公司开具的为高速公路通行费,xx大桥公司开...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古有买路财,现有过路费。营改增后,过路费能否抵扣呢?如何抵扣呢?本文将进行分析。

1.过路费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从2016年5月1日起,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也就是,过路费、过桥费属于不动产经营租赁,属于本次营改增的范围。

法规:财税[2016]36号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租赁服务注释说明。

2.营改增后地税发票是否仍可以使用?

过路、过桥费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延长至2016年8月31日。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三条

3.拿到普通发票能否抵扣?

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也就是说,财政票据类的通行费发票不能抵扣,国地税监制的发票可以抵扣。

法规:财税[2016]47号第二条

4.如何抵扣?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5.如何辨别可抵扣发票?

?财政票据类通行费发票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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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的国地税监制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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