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科普下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规定,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2、提交的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4)消防设计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意: 1)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2)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3)按照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应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 3、办理流程 建设单位申报→消防机构受理→消防设计文件核查→出具审核意见→送达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4、管辖 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按照属地监督管辖范围,分别由各区县(地区)消防支队、消防监督处负责。 5、许可
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仅公示) 1、科普下 如果没达到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则酒店只需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2、提交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4)消防设计文件; (5)施工许可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意: 1)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2)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3)按照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应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 3、办理流程 建设单位申报→消防机构受理→消防设计文件核查→出具审核意见→送达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4、管辖 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按照属地监督管辖范围,分别由各区县(地区)消防支队、消防监督处负责。 八、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1、科普下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规定,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2、提交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3、办理流程 建设单位申报→消防机构受理→现场验收→出具验收意见→送达消防验收意见书。 4、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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