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以下简称“本准则”)明确了公允价值的定义,规定了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要求,并改进了公允价值相关信息的披露。 本准则主要规范企业应当如何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应当披露哪些公允价值相关信息,但企业是否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何时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还是其他综合收益等会计处理问题,由要求或允许企业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或披露的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规范。 本准则明确了公允价值定义。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即脱手价格。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公允价值定义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在计量日,企业无论是否能够观察到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价格或者其他市场信息(如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市场利率或其他输入值等),其公允价值计量的目标应当保持一致,即估计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或者转移一项负债的价格。 本准则规范的公允价值计量要求适用于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企业应当从市场参与者角度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而不应考虑企业自身持有资产、清偿或者以其他方式履行负债的意图和能力。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假定计量日出售资产或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发生在主要市场(或者在不存在主要市场情况下的最有利市场)中,并且使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如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企业应当优先使用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的公开报价(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企业应当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将公允价值计量划分为三个层次。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还应当考虑该非金融资产的最佳用途和估值前提。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负债(包括金融负债和非金融负债)、企业自身权益工具,应当假定该负债、企业自身权益工具在计量日转移给市场参与者,而非与对方结清或以其他方式消除该负债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并考虑不履约风险。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市场风险或信用风险可抵销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基于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有序交易中出售净多头(即资产)或转移净空头(即负债)的价格。 企业披露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信息,应当对资产或负债进行恰当分组,区分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三个层次进行披露。企业应当披露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以及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在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中对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以使财务报表使用者合理评价公允价值相关信息。 二、关于适用范围 企业应当遵循本准则的要求对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或披露。但企业对哪些资产或负债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应当由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进行规范。 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范的可变现净值、《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范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等与公允价值类似的其他计量属性、股份支付业务以及租赁业务等,企业应当遵循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进行计量和披露。 对于以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资产、职工离职后福利计划资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等,企业应当遵循本准则进行计量但应当遵循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对这些资产进行披露。 三、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基本要求 (一)相关资产或负债 本准则中相关资产或负债,是指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或负债,也包括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例如《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中规范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中规范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生物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规范的使用公允价值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中规范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规范的以非货币性资产形式取得的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规范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以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工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规范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考虑该资产或负债的特征以及该资产或负债是以单项还是以组合的方式进行计量等因素。 1.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考虑该资产或负债所具有的特征,例如,资产的状况及所在位置、出售或使用资产的限制等。如果市场参与者在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时会考虑这些资产或负债的特征,企业在计量该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时,也应当考虑这些特征因素。 (1)资产状况和所在位置。市场参与者以公允价值计量一项非金融资产时,通常会考虑该资产的地理位置和环境、使用功能、结构、新旧程度、可使用状况等。 因此,企业计量其公允价值时,也应考虑这些特征,对类似资产的可观察市场价格或其他交易信息进行调整,以确定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例1】2×14年1月1日,甲企业将刚开发建成的一栋写字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用于出租,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14年12月31日,甲企业根据可获得的市场信息和相关数据,决定参考本地区同一地段的写字楼活跃市场价格,并考虑所处商图位置、新旧程度、配套设施等因素,对本地区可比写字楼的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该写字楼在2×14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 (2)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应当考虑出售或使用该资产所存在的限制因素。企业为合理确定相关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区分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还是针对该资产本身的。 如果该限制是针对相关资产本身的,那么此类限制是该资产具有的一项特征,任何持有该资产的企业都会受到影响,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该资产进行定价时会考虑这一特征。因此,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该资产,应当考虑该限制特征。 【例2】某上市公司的限售股具有在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的特征。市场参与者在对该上市公司限售股进行定价时将会考虑、该权益工具流动性受限的因素。因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该权益工具时,应当对在公开市场上交易的同一发行人的未受限制的相同权益工具的报价作出相应调整,即从报价中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权益工具的风险而要求获得补偿的金额。 【例3】某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了一块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这块土地的用途被限定为主业用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未完成相关审批程序,前,企业持有该土地使用权期间,不可以擅自改变其土地用途。企业在土地使用年限(50年)内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方的,受让方也不能擅自改变该土地用途。 该土地作为工业用地,这是土地本身的特征。即使企业转让该土地,作为受让方的市场参与者也不能擅自改变用途,在以公允价值计量该土地时会考虑这一特征。因企业在对该土地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时,应当考虑土地使用用途受限的影响。 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此类限制并不是该资产的特征,只会影响当前持有该资产的企业,而其他企业可能不会受到该限制的影响,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该资产进行定价时不会考虑该限制因素。因此,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该资产时,也不应考虑针对该资产持有者的限制因素。 【例4】甲公司与某商业银行签订一份借款合同。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甲公司将其持有的一块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在偿还该债务前,甲公司不能转让该土地使用权。 在本例中,甲公司承诺在偿还该商业银行借款前不转让其持有的该土地使用权,该承诺是针对甲公司的限制,而非针对甲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甩权,并不会转移给其他市场参与者。 因此,甲公司在确定其持有的该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时,不应考虑该限制。 2.计量单元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该资产或负债可以是单项资产或负债,比如一台机器设备、一项专利权或者一项金融资产或负债,也可以是资产组合、负债组合或者资产和负债的组合,比如,由多台设备构成的一条生产线、《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规范的业务等。 企业是以单项还是以组合的方式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取决于该资产或负债的计量单元。计量单元,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以单独或者组合方式进行计量的最小单位。企业在确认相关资产或负债时就已经确定了该资产或负债的计量单元。因此,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等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的计量单元进行计量。 例如,甲公司拥有一台大型设备,主要用于生产医疗器械。2×14年,该设备生产的医疗器械销售率大幅下降。2×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该设备进行减值测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甲公司能够在期末确定该设备可收回金额的,计量单元则为该设备这一单项资产,否则甲公司应将该设备所属的资产组作为一个计量单元,以确定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对于市场风险或信用风险可抵销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其他合同,在符合本准则要求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将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其他合同的组合作为计量单元。 (二)有序交易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假定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交易,是当前市场情况下的有序交易。企业应用于相关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计量的有序交易,是在计量日前一段时期内该资产或负债具有惯常市场活动的交易,不包括被迫清算和抛售。 1.相关资产或负债有序交易的识别 企业在确定一项交易是否为有序交易时,应当全面理解交易环境和有关事实。企业应当基于可获取的信息,如市场环境变化、交易规则和习惯、价格波动幅度、交易量波动幅度、交易发生的频率、交易对于信息、交易原因、交易场所和其他能够获得的信息,运用专业判断对交易行为和交易价格进行分析,以判断该交易是否为有序交易。 企业不必为确定一项交易是否为有序交易而不计成本,但不能忽视可合理获得的信息。当企业成为交易一方时,通常假定该企业有充分的信息来判断该交易是否为有序交易。 当企业遇到下列情况时,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活动通常不应作为有序交易: (1)在当前市场情况下,市场在计量日之前一段时间内不存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惯常市场交易活动。 (2)在计量日之前,相关资产或负债存在惯常的市场交易,但资产出售方或负债转移方仅与单一的市场参与者进行交易。 (3)资产出售方或负债转移方处于或者接近于破产或托管状态,即资产出售方或负债转移方已陷入财务困境。 (4)资产出售方为满足法律或者监管规定而被要求出售资产,即被迫出售。 (5)与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近期发生的其他交易相比,出售资产或转移负债的价格是一个异常值。 2.相关资产或负债有序交易价格的应用 企业判定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是有序交易的,在以公允价值计量该资产或负债时,应当考虑该交易的价格,即以该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企业在公允价值计量过程中赋予有序交易价格的权重时,应当考虑交易量、交易的可比性、交易日与计量日的临近程度等因素。 企业判定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不是有序交易的,在以公允价值计量该资产或负债时,不应考虑该交易的价格,或者赋予该交易价格较低权重。 企业根据现有信息不足以判定该交易是否为有序交易的,在以公允价值计量该资产或负债时,应当考虑该交易的价格,但不应将该交易价格作为计量公允价值的唯一依据或者主要依据。相对于其他已知的有序交易价格,企业应赋予该交易较低权重。 (三)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该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企业应当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1.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的识别 企业根据可合理取得的信息,能够在交易日确定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的,应当将该市场作为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 企业根据可合理取得的信息,无法在交易日确定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的,应当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该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该负债的市场作为最有利市场。 企业在识别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或者在不存在主要市场情况下的最有利市场)时,应当考虑所有可以合理取得的信息,但不必不计成本地考察所有可能的市场。通常情况下,如果不存在相反的证据,企业正常进行资产出售或者负债转移的市场可以视为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或者在不存在主要市场情况下的最有利市场)应当是企业可进入的市场,但不要求企业于计量日在该市场上实际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企业应当从自身角度,而非市场参与者角度,判定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或者在不存在主要市场情况下的最有利市场)。 不同的企业可以进入不同的市场,对相同资产或负债而言,不同企业可能具有不同的主要市场(或者在不存在主要市场情况下的最有利市场)。例如,某企业与银行签订了一项初始交易价格为零的利率互换。该企业只能进入利率互换的零售市场,而银行则能够同时进入利率互换的零售市场和做市商市场,并且其主要业务发生在做市商市场。因此,该企业与银行就存在不同的主要市场,该企业应当以零售市场为主要市场,该银行应当以做市商市场为主要市场。 2.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的应用 企业应当以主要市场上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价格为基础,计量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主要市场是资产或负债流动性最强的市场,能够为企业提供最具代表性的参考信息。因此,无论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价格能够直接从市场观察到,还是通过其他估值技术获得,企业都应当以主要市场上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价格为基础,计量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即使企业能够于计量日在主要市场以外的另一个市场上,获得更高的出售价格或更低的转移价格,企业也仍应当以主要市场上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价格为基础,计量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不存在主要市场或者无法确定主要市场的,企业应当以相关资产或负债最有利市场的价格为基础,计量其公允价值。企业在确定最有利市场时,应当考虑交易费用、运输费用等。 交易费用不属于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只与特定交易有关,取决于企业参与该资产或负债交易的不同方式(例如,零售交易或者批发交易,交易所交易或者场外交易等)。交易费用是指企业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资产出售或者负债转移的费用。交易费用在进行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时不可避免。交易费用直接由交易引起,并且是企业进行交易所必需的,如果企业未决定出售资产或转移负债,该费用将不会产生。企业应当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对交易费用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在根据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的交易价格确定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时,不应根据交易费用对该价格进行调整。例如,甲企业委托某证券公司于2×14年12月1日购买某上市公司100万股普通股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2×14年12月1日,该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为每股10元。甲企业共支付1 002万元,其中2万元是支付给证券公司的手续费。甲公司在2×14年12月1日初始确认该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每一股股票的公允价值应当是10元,而不是10.02元。 交易费用不包括运输费用。相关资产所在地理位置是该资产的特征,企业应当根据使该资产从当前位置转移到主要市场(或者在不存在主要市场情况下的最有利市场)的运输费用调整主要市场(或者在不存在主要市场情况下的最有利市场)的价格。 【例5】2×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业务中获得一批存货(100吨某原材料)。 在合并日,甲公司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这批存货。根据市场交易情况,该原材料在A城市和B城市有两个活跃的交易市场。甲公司能够进入这两个市场,并能够取得该存货在这两个市场的交易数据,如表1所示。 甲公司根据市场交易数据能够确定A城市的市场拥有最大交易量、交易活跃程度最高,判定A城市的市场为该原材料的主要市场。因此,甲公司应当以A城市的市场价格为基础估计这批存货的公允价值。 假定在A城市的市场出售这批存货的交易费用(如相关税费等)为300万元,将这批存货运抵A城市的成本为20万元;在B城市的市场出售这批存货的交易费用为320万元,将这批存货运抵B城市的成本为40万元。 甲公司在估计这批存货的公允价值时,应当使用在主要市场中出售该原材料将收到的价格,并考虑运输费用,但不考虑、交易费用。因业已,这批存货的公允价值计量应使用A城市的市场中的价格(2 600万元),减去运输费用(20万元),从而这批存货的公允价值为2 580万元。 在本例中,尽管B城市的市场上出售原材料的价格(28万元)要高于A城市的市场的价格(26万元),根据本准则的规定,甲公司也不能以B城市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这批存货的公允价值。 【例6】承上例,如果甲公司无法获得这批存货在A城市和B城市的历史交易量,则甲公司应当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将能够获得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市场确定为最有利市场,即在该市场中出售这批存货收到的净额最高。由于市场参与者在B城市的市场中出售该存货能够收到的净额为2 440万元(2 800-320-40),高于在A城市的市场出售该存货能够收到的净额2 280万元(2 600-300-20),因此,在甲公司无法确定主要市场情况下,B城市的市场为最有利市场。甲公司应当以B城市的市场价格为基础估计这批存货的公允价值。 甲公司估计这批存货的公允价值时,应当使用最有利市场的价格,并考虑运输费用,但不考虑交易费用,即B城市的市场中的价格(2 800万元)减去运输费用(40万元),从而这批存货的公允价值为2 760万元。 在本例中,尽管甲公司在确定最有利市场时考虑了交易费用,但在计量这批存货公允价值时不考虑交易费用,而是仅针对运输费用进行调整。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即使在计量日不存在提供出售资产或转移负债价格信息的可观察市场,企业仍应当从持有资产或承担负债的市场参与者的角度进行考虑,并假设当日发生了交易。该假设的交易是估计出售资产或转移负债价格的基础。 (四)市场参与者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充分考虑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交易,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1.市场参与者的特征 市场参与者,是指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或者在不存在主要市场情况下的最有利市场)中,相互独立的、熟悉资产或负债情况的、能够且愿意进行资产或负债交易的买方和卖方。 市场参与者应当具备下列特征: (1)市场参与者应当相互独立,不存在《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所述的关联方关系。例如,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母公司。2×14年12月3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每股5元的协议价格受让乙公司持有的某上市公司200万股普通股股票,并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12月31日,该上市公司普通股股票的公开市场报价(收盘价)为每股4.23元。 由于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其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价格明显高于公开市场报价,因此,甲、乙公司之间的交易不能作为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交易,其交易价格不能作为计量相关资产公允价值的基础。但如果企业有证据表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按市场条款达成的; 则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可以作为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交易,交易价格可作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基础。例如,承上例,乙公司以每股4.23元的价格向其母公司(甲公司)转让该上市公司股份,两者之间的交易价格等于计量日公开市场报价,则甲、乙公司之间的交易可作为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交易,其交易价格能够作为计量相关资产公允价值的基础。 (2)市场参与者应当熟悉情况,根据可获得的信息,包括通过正常的尽职调查获取的信息,对相关资产或负债以及交易具备合理认知。 (3)市场参与者应当有能力并自愿进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而非被迫或以其他强制方式进行交易。 2.市场参与者的确定 企业在确定市场参与者时,应当考虑所计量的相关资产或负债、该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或者在不存在主要市场情况下的最有利市场)以及在该市场上与企业进行交易的市场参与者等因素,从总体上识别市场参与者。例如,某一市场参与者愿意为一项业务支付更高的价格,因为该市场参与者能从该业务中获得协同效应,而其他市场参与者无法获得相同的协同效用。企业在确定该业务的公允价值时,不应以该特定市场参与者的报价为基础,而是应当以大多数市场参与者愿意支付的价格为基础。 企业在确定市场参与者时至少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所计量的相关资产或负债。例如,金融资产的市场参与者与非金融资产的市场参与者之间将存在较大差别。 (2)该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或者在不存在主要市场情况下的最有利市场)。主要市场(或者在不存在主要市场情况下的最有利市场)是基于企业角度确定的。因此,与企业在同一行业的其他企业有可能是市场参与者,但市场参与者也可能来自其他行业,例如,在计量制造业企业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可能作为市场参与者。 (3)企业将在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进行交易的市场参与者。 3.市场参与者的应用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基于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交易确定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如果市场参与者在交易中考虑了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以及相关风险等,并根据这些特征或风险对该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价格进行了调整,那么企业也应当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这些假设。 企业应当从市场参与者角度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而不应考虑企业自身持有资产、清偿或者以其他方式履行负债的意图和能力。 【例7】甲公司是一家日化企业,取得了竞争对于乙公司100%股权,并对乙公司进行了吸收合并。甲公司决定不再使用乙公司的商标,所有产品统一使用甲公司的商标。乙公司商标声誉良好,对其他企业而言具有价值,能够产生经济利益。甲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该商标时,不能因为公司自身放弃使用该商标,就将其公允价值确定为零,而是应当基于将该商标出售给熟悉情况、有意愿且有能力进行交易的其他市场参与者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 (五)公允价值初始计量 企业应当根据交易性质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等,判断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是否与其交易价格相等。企业在取得资产或者承担负债的交易中,交易价格是取得该资产所支付或者承担该负债所收到的价格,即进入价格。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是脱手价格,即出售该资产所能收到的价格或者转移该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企业未必以取得资产时所支付的价格出售该资产,同样,也未必以承担负债时所收取的价格转移该负债。虽然企业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进入价格不一定等于该资产或负债的脱手价格。但在大多数情况下,相关资产或负债的进入价格等于其脱手价格。例如,在交易日,企业购买一项资产的交易发生在出售该项资产主要市场(或者在不存在主要市场情况下的最有利市场)上的,取得该资产的交易价格与其脱手价格相等。 但在下列情况中,企业以公允价值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初始计量的,不应将取得资产或者承担负债的交易价格作为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1)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但企业有证据表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按照市场条款进行的该交易价格可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2)被迫进行的交易,或者资产出售方(或负债转移方)在交易中被迫接受价格的交易。例如,资产出售方或负债转移方为满足监管或法律的要求而被迫出售资产或转移负债,或者资产出售方或负债转移方正陷于财务困境。 (3)交易价格所代表的计量单元不同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资产或负债的计量单元。例如,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资产或负债仅是交易(例如,企业合并)中的一部分,而交易除该资产或负债外,还包括按照其他会计准则应单独计量但未确认的无形资产。 (4)进行交易的市场不是该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或者在不存在主要市场情况下的最有利市场)。例如,某商业银行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做市商,既可以与其他做市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也可以与客户在交易所市场进行交易,但对于该银行而言债券交易的主要市场(或者在不存在主要市场情况下的最有利市场)是与其他做市商进行交易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市场上的交易价格则有可能不同于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的交易价格。 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企业以公允价值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且交易价格与公允价值不相等的,交易价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应当按照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处理。 如果其他相关会计准则对此未作出明确规定的,企业应当将该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估值技术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使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企业使用估值技术的目的是,估计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当前市场情况下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价格。 估值技术通常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从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中选择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用于估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准则未规定企业应当优先使用何种估值技术,除非在活跃市场上存在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开报价。相关资产或负债存在活跃市场公开报价的,企业应当优先使用该报价确定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企业在应用估值技术估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根据可观察的市场信息定期校准估值模型,以确保所使用的估值模型能够反映当前市场状况,并识别估值模型本身可能存在的潜在缺陷。 如果企业所使用的估值技术未能考虑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估值时所考虑的所有因素,那么企业通过该估值技术获得的金额不能作为对计量日当前交易价格的估计。 1.市场法 市场法是利用相同或类似的资产、负债或资产和负债组合的价格以及其他相关市场交易信息进行估值的技术。 企业应用市场法估计相关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的,可利用相同或类似的资产、负债或资产和负债的组合(例如,一项业务)的价格和其他相关市场交易信息进行估值。 企业在使用市场法时,应当以市场参与者在相同或类似资产出售中能够收到或者转移相同或类似负债需要支付的公开报价为基础。企业在市场价格或其他相关市场交易信息基础上,应当根据该资产或负债的特征,例如,当前状况、地理位置了出售和使用的限制等,对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以确定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例8】2×14年7月1日,甲企业购入乙上市公司100万股普通股股票,共支付500万元,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甲企业将对乙上市公司的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2×14年12月31日,乙上市公司普通股股票的收盘价为每股4.8元。甲企业在编制2×14年度财务报表时,采用市场法确定其持有的对乙上市公司投资的公允价值。根据乙上市公司普通股股票于2×14年12月31日的收盘价,甲企业对乙上市公司投资的公允价值为480万元(4.8×100)。 企业在应用市场法时,除直接使用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公开报价外,还可以使用市场乘数法等估值方法。市场乘数法是一种使用可比企业市场数据估计公允价值的方法,包括上市公司比较法、交易案例比较法等。企业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时,可使用的市场乘数包括市盈率、市净率、企业价值/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乘数等。企业应当进行职业判断,考虑与计量相关的定性和定量因素,选择恰当的市场乘数。 【例9】甲公司拥有乙公司5%的股权,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乙公司是一家非上市的股份公司,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开报价。2×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在编制其财务报表时,由于无法获得乙公司股份的公开市场报价,决定采用市场乘数法确定对乙公司投资的公允价值。甲公司根据乙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经营业绩、风险、成长性等因素,选择了4家可比的上市公司。考虑到可比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资本结构和折旧政策存在差异,公司选择企业价值/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V/EBITDA)乘数对乙公司进行估值。甲公司通过乙公司的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和可比上市公司的企业价值/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来数计算出乙公司的企业价值,然后减去乙公司负债的公允价值,得到调整前的乙公司股东权益价值。甲公司在考虑流动性折价等因素后,得到调整后的乙公司股东权益价值,并根据其持股比例,最终得.到在乙公司中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可比上市公司的企业价值/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来数如表2所示。 2×14年12月31日,假定乙公司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为10 000万元。甲公司运用可比上市公司企业价值/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来数的平均数(8.75倍)得到乙公司的企业价值为87 500万元。假定乙公司在2×14年12月31日负债的公允价值是37 500万元。 甲公司根据以下程序(表3),确定其在乙公司中5%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 250万元。 2.收益法 收益法是企业将未来金额转换成单一现值的估值技术。企业使用收益法时,应当反映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未来现金流量或者收入费用等金额的预期。企业使用的收益法包括现金流量折现法、多期超额收益折现法、期权定价模型等估值方法。 (1)现金流量折现法。现金流量折现法是企业在收益法中最常用到的估值方法,包括传统法(即折现率调整法)和期望现金流量法。 现值是企业运用折现率将未来金额与现在金额联系起来所使用的工具。企业使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估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时,需要在计量日从市场参与者角度考虑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未来现金流量、现金流量金额和时间的可能变动、货币时间价值、因承受现金流量固有不确定性而要求的补偿(即风险溢价)、与负债相关的不履约风险(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市场参与者在当前情况下可能考虑的其他因素等。 企业采用的现金流量折现法因其中所包含的上述因素的不同而有可能不同。企业以现金流量折现法估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避免重复计算或忽略风险因素的影响,折现率与现金流量应当保持一致。例如,企业使用了合同现金流量的,应当采用能够反映预期违约风险的折现率;使用了概率加权现金流量的,应当采用无风险利率;使用了包含了通货膨胀影响的现金流量的,应当采用名义折现率;使用了排除了通货膨胀影响的现金流量的,应当采用实际利率;使用税后现金流量的,应当采用税后折现率;使用税前现金流量的,应当采用税前折现率;使用人民币现金流量的,应当使用与人民币相关的利率等。 企业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所使用的现金流量是估计金额,而非确定的已知金额。当存在违约风险时,即使是合同约定的金额(例如,贷款承诺中约定的贷款金额)也是不确定的,所以,企业使用现金流量折现法时,将面临较多不确定性。 企业在以公允价值计量该资产或负债时应当考虑风险溢价。企业在某些情况下确定合适的风险溢价可能会存在较大的困难,但企业不能仅仅因为难以确定风险溢价而在公允价值计量中不考虑风险调整因素。 根据对风险的调整方式和采用现金流量类型,可以将现金流量折现法区分为两种方法,传统法和期望现金流量法。 ①传统法。传统法是使用在估计金额范围内最有可能的现金流量和经风险调整的折现率的一种折现方法。 企业在传统法中所使用的现金流量,包括合同现金流量、承诺现金流量或者最有可能的现金流量等。这些现金流量都以特定事项为前提条件,例如,债券中包含的合同现金流量或承诺现金流量是以债务人不发生违约为前提条件。 企业所使用的经风险调整的折现率,应当来自市场上交易的类似资产或负债的可观察回报率。在不存在可观察的市场回报率情况下,企业也可以使用估计的市场回报率。 【例10】2×13年12月31日,甲商业银行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购入乙公司发行的中期票据,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 该票据的信用评级为AAA,期限为7年,自2×13年12月31日起至2×20年12月31日止。该票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票面年利率为5%假定起息日为2×13年12月31日,付息日为2×14至2×20年每年的12月31日。乙公司的长期信用评级为AAA。 2×14年12月31日,甲商业银行能够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相关收益率曲线确定相同信用评级、相同期FR债券的市场回报率为6%。 2×14年12月31日,甲商业银行可根据该中期票据约定的合同现金流量(利息和本金),运用市场回报率进行折现,得到对乙公司中期票据投资的公允价值为1 001万元,如表4所示。 【例11】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其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2×13年,甲公司将其在某市市中心拥有的一幢写字楼用于出租。该写字楼共五层,总建筑面积为60000平方米,可出租面积约35 000平方米。 考虑到在计量日前一段时间内不存在相同或类似写字楼在活跃市场的交易价格,但类似商业房地产的租赁市场非常活跃,甲公司决定采用收益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估计该写字楼于2×13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即通过将未来预测期内的现金流量和该写字接在预测期最后一年的余佳用恰当的折现率折现到计量日。 根据市场状况,甲公司采用了以下假设: (1)预测期。预测期为2×13年12月31日至2×18年12月31日。 (2)收益期。以计量日至土地使用权终止4之间的期间为收益期,即35年。 (3)折现率。甲公司通过对该市大量类似商业房地产的市场调查,并考虑评估对象位置、交通便利性以及在营运期内的相关风险(如营运风险、房地产风险、现金流动风险以及其他风险)为9%。进行分析和调整,最终确定折现率 (4)租金。截至2×16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带租赁合同运营。因此,甲公司分析租金收益时按租赁期内和租赁期外两种情况考虑,2×14年至2×16年租赁期内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租金,2×17年和2×18年租赁期外采用市场租金。 (5)费用支出。甲公司预计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财产保险费、土地使用税、营运费用、营销推广费用等占每年租金收入的25%。 甲公司根据上述信息,确定该写字楼于2×13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91 602万元。具体计算过程如表5所示。 企业在确定资产或负债是否类似时,需要考虑现金流量的性质(例如,现金流量是合同现金流量还是非合同现金流量、现金流量是否会对经济条件的改变作出类似反应)以及可言用状况、抵押品、期限、限制性合同和流动性等其他因素。 ②期望现金流量法。是使用风险调整的期望现金流量和无风险利率,或者使用未经风险调整的期望现金流量和包含市场参与者要求的风险溢价的折现率的一种折现方法。 企业应当以概率为权重计算的期望现金流量反映未来所有可能的现金流量。企业在期望现金流量法中使用的现金流量是对所有可能的现金流量进行了概率加权,最终得到的期望现金流量不再以特定事项为前提条件,这不同于企业在传统法中所使用的现金流量。 企业在应用期望现金流量法时,有两种方法调整相关资产或负债期望现金流量的风险溢价: 第一种方法是,企业从以概率为权重计算的期望现金流量中扣除风险溢价,得到确定等值现金流量,并按照无风险利率对确定等值现金流量折现,从而估计出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当市场参与者对于以确定的现金流量交换期望现金流量无偏好时,该确定的现金流量即为确定等值现金流量。例如,如果市场参与者愿意以1 000元的确定现金流量交换1 200元的期望现金流量,该1 000元即为1 200元的确定等值(即200元代表风险溢价)。在这种情况下,持有1 200元的期望现金流量和持有1 000元现金,对于市场参与者而言是无差异的。 第二种方法是,企业在无风险利率之上增加风险溢价,得到期望回报率,并使用该期望回报率对以概率为权重计算的现金流量进行折现,从而估计出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企业可以使用对风险资产进行计价的模型估计期望回报率,例如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例12】为了说明期望现金流量法调整风险的两种方法,假定根据下列可能的现金流量和概率(表6),计算确定资产在一年内拥有800万元的期望现金流量。假定适用的一年期无风险利率为6%,具有相同风险状况的资产的系统性风险溢价为2%。 在本例中,期望现金流量(800万元)代表三个可能结果的概率加权平均。在实际情况下,可能存在更多结果,但企业应用期望现金流量法时,不需要运用复杂的模型和技术考虑所有可能的现金流量分布,而应当确定现金流量有限数量的可能结果和概率。例如,企业可能使用相关历史期间的实际现金流量,并在考虑市场参与者假设的基础上,对经济形势或市场情况、行业趋势和竞争程度等外部因素和具体影响企业内部因素的变动进行调整。 (1)企业在使用期望现金流量法第一种方法时,应当根据风险溢价对期望现金流量进行调整。 第一步:企业通迫使用2%的风险溢价,计算出现金流量的风险调整为15万元[800-800×(1.06/1.08)]。 第二步:企业使用期望现金流量减去15万元风险调整,得出经市场风险调整的期望现金流量是785万元(800-15)。 第三步:企业以无风险利率(6%)对经市场风险调整的期望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得到该项资产的现值(即公允价值)为741万元(785/1.06)。 (2)企业在使用期望现金流量法第二种方法时,应当根据风险溢价对折现率进行调整。 第一步:企业将无风险利率(6%)加上风险溢价(2%),得到期望回报率为8%。 第二步:企业使用期望回报率对期望现金流量(800万元,)进行折现,得到该项资产的现值(即公允价值)为741万元(800/1.08)。 企业使用期望现金流量法的上述两种方法,得到的现金流量现值应当是相同的。因此,企业在使用期望现金流量法估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期望现金流量法的上述两种方法均可使用。企业对期望现金流量法第一种方法或第二种方法的选择,取决于被计量资产或负债的特征和环境因素,企业是否可获取足够多的数据,以及企业运用判断的程度等。 (2)期权定价模型。企业可以使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二叉树模型、蒙特卡洛模拟法等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期权的公允价值。其中,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可以用于认股权证和具有转换特征的金融工具的简单估值。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中的输入值包括:即期价格、行权价格、合同期限、预计或内含波动率、无风险利率、期望股息率等。 【例13】甲公司持有乙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期权,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具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根据该期权,甲公司可以在2×16年12月31日,按每股5元的行权价格向乙上市公司购买1 000万股普通股。由于该期权无活跃市场公开报价,甲公司管理层决定采用了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该期权在2×14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 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中采用的主要输入值如表7所示: 根据表7中的输入值,甲公司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计算.得到2×14年12月31日该期权的公允价值为566.9万元。 蒙特卡洛模拟法适用于包含复杂属性(如包括可变行权价格或转换价格、对行权时间具有限制条款等)的认股权证或具有转换特征的金融工具。蒙特卡洛模拟法将根据认股权证或具有转换特征的金融工具的条款、条件以及其他假设,随机生成数千甚至数百万的可能结果,计算每种可能情形的相关回报,这些回报用概率加权并折现以计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3.成本法 成本法,是反映当前要求重置相关资产服务能力所需金额的估值技术,通常是指现行重置成本法。在成本法下,企业应当根据折旧贬值情况,对市场参与者获得或构建具有相同服务能力的替代资产的成本进行调整。折旧贬值包括实体性损耗、功能性贬值以及经济性贬值。企业主要使用现行重置成本法估计与其他资产或其他资产和负债一起使用的有形资产的公允价值。 【例14】甲公司于2×12年1月1日购买了一台数控设备,其原始成本为4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20年。 2×14年,该数控设备生产的产品有替代产品上市,导致甲公司产品市场份额骤降30%。2×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决定对该数控设备进行减值测试,根据该数控设备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根据可获得的市场信息,甲公司决定采用垂直成本法估计该数控设备的公允价值。甲公司在估计公允价值时,因无法获得该数控设备的市场交易数据,也无法获取其各项成本费用数据,故采用以设备历史成本为基础,根据同类设备的价格上涨指数来确定公允价值的物价指数法。假设自2×12年至2×14年,此类数控设备价格指数按年分别为上涨的5%、2%和5%。此外,在考虑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后,在购买日该数控设备的成新率为60%。因此,甲公司估计该设备公允价值为270万元(400×1.05×1.02×1.05×60%)。 4.估值技术的选择 企业在某些情况下使用单项估值技本是恰当的,如企业使用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公开报价计量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但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可能需要使用多种估值技术,如企业对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的估值,将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企业应当运用更多职业判断,确定恰当的估值技术。企业至少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是根据企业可获得的市场数据和其他信息,其中一种估值技术是否比其他估值技术更恰当; 二是其中一种估值技术所使用的输入值是否更容易在市场上观察到或者只需作更少的调整; 三是其中一种估值技术得到的估值结果区间是否在其他估值技术的估值结果区间内; 四是市场法和收益法结果存在较大差异的,进一步分析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例如其中一种估值技术可能使用不当,或者其中一种估值技术所使用的输入值可能不恰当等。 企业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了估值技术,并且运用了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应当确保该估值技术反映了计量日可观察的市场数据,例如,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最近交易价格等。企业以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价格作为其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并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了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应当校正后续计量中运用的估值技术,以使得该估值技术确定的初始确认结果与初始确认时的交易价格相等。企业通过校准估值技术,能够确保估值技术反映当前市场情况,避免发生估值技术未反映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 【例15】甲公司在2×14年12月31日购买了乙公司10万股普通股股票,占乙公司所有发行在外股份的5%。乙公司是一家非上市的股份公司,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开报价。甲公司共支付360万元,假定该交易价格等于该投资在2×14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 甲公司预期后续将使用可比公司估值乘数技术计量这些股权的公允价值,并且将会在该估值技术中使用乙公司业绩衡量指标、流动性折价等不可观察输入值。因此,甲公司以360万元的交易价格对后续使用的估值模型进行校准,以使得使用该估值模型得到的该投资在初始确认时的估计值等于交易价格,确保该估值模型已充分反映了该投资的所有特征。 假定乙公司2×14年12月31日的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为800万元,流动性折价为10%,并且甲公司从市场上获得可比公司的企业价值/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V/EBITDA)乘数为10倍。甲公司运用该乘数和乙公司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估计得到乙公司在2×14年12月31日的价值为8 000万元,其持有的5%股权的价值为400万元,在考虑流动性折价后得到的估计价值为360万元(表8)。因此,甲公司后续计量中使用的估值模型和选择的输入值反映了当前市场情况,如表8所示。 在每一个后续计量日,甲公司将评价在初始确认计量公允价值时使用的假设是否发生变动(即企业价值/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来数为10倍是否合适,在初始确认用于取得少数股东权益折价和流动性折价的假设在计量日是否有效)。如果这些假设发生变化,甲公司将考虑这些变化如何影响计量以及新的事实是否需要包括在估值技术中。总之,甲公司应确保估值技术在计量日反映当前市场状况,如果影响乙公司的事实和情况及其经营环境发生变化,还应作出必要的调整。 企业在估计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时,如果自权益工具购买日至计量日之间的间隔较短,并且在此期间没有发生对该权益工具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企业可采用近期交易价格作为无公开报价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如果权益工具非近期购买,或者自购买日至计量日之间发行权益工具的企业(发行人)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可能不应按照近期交易价格确定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根据发行人所处的发展阶段,选用恰当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例如,对于成熟的被投资企业,企业可采用市场法计量其无公开报价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企业选择可比公司作为基准公司时,应当重点考虑业务的性质、业务的盈利能力及所在地。企业无法找到与被投资企业在同一行业的上市公司时,可选择最相近行业和具有相似经营风险和利润率的公司作为替代。企业选定可比公司后,应当对关键指标的差异进行调整,从而增强市场法的适用性和可靠性。这些所需调整的关键指标差异包括可比公司所在不同市场的估值水平,可比公司与被投资企业之间增长性、盈利能力、股本回报率、流动性差异等。另外,企业也可使用行业特定的一些业务驱动因素进行比较(如股价/页面浏览量、股价/床位)。 又如,对于迅速成长的被投资企业,企业可采用收益法计量其无公开报价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企业使用该方法时,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财务预测,预测时间至少包括企业一个业务周期,一般不少于5年。如果被投资企业已经确定在近期能够实现上市流通,并且相应的股价己大致确定,企业可采用投资收益折现法来确定被投资企业发行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使用较低的风险回报率确定计量日的现值。企业应当采用市场法对收益法的结果进行交叉检验。 企业在公允价值计量中使用的估值技术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公允价值计量中应用的估值技术应当在前后各会计期间保持一致除非变更估值技术或其应用方法能使计量结果在当前情况下同样或者更能代表公允价值,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1)出现新的市场; (2)可以取得新的信息; (3)无法再取得以前使用的信息; (4)改进了估值技术; (5)市场状况发生变化等。 企业变更估值技术及其应用方法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并根据本准则的披露要求对估值技术及其应用方法的变更进行披露,而不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对相关会计估计变更进行披露。 企业无论使用何种估值技术,都应当考虑当前市场状况并作出市场参与者可能进行的风险调整,如对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调整。 (七)输入值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考虑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包括有关风险的假设,例如,所用特定估值技术的内在风险等。市场参与者所使用的假设即为输入值,可分为可观察输入值和不可观察输入值。 企业使用估值技术时,应当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仅当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时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企业通常可以从交易所市场、做市商市场、经纪人市场、直接交易市场获得可观察输入值。在交易所市场上,企业可直接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收盘价。 在做市商市场上,做市商随时准备用自有资本买入或者卖出做市项目,以此提供流动性并形成市场,所以出价和要价比收盘价更容易获得。但在直接交易市场上,买卖双方独立协商,无中介参与,所以难以获得这些交易。 企业为估计相关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必须使用一些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如果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会用到这些不可观察输入值,那么企业也应当使用这些不可观察输入值。 无论企业在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过程中是否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其公允价值计量的目的仍是基于市场参与者角度确定在当前市场条件下计量日有序交易中该资产或负债的脱于价格。 1.公允价值计量中相关的溢价和折价 企业应当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中会考虑的、并且与该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在企业能够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的报价、市场参与者将考虑与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相关的溢价或折价的情况下,企业应当根据这些溢价或折价,如控制权溢价、少数股东权益折价、流动性折价等,对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企业不应考虑与要求或允许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中规定的计量单元不一致的溢价或折价,如反映企业持有规模特征(即“大宗持有因素”)的溢价或折价。例如,某企业持有一家上市公司15 000万股普通股股票。该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上一般平均日交易量约为12 000万股普通股股票。如果该企业全部出售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会造成流动性问题,该上市公司每股普通股股价将发生严重下跌。大宗持有因素是与交易相关的特定因素,因企业交易该资产的方式不同而有所不同。该因素与企业持有股份数量(即持有规模)有关,不是该资产(上市公司普通股股票)的特征。 以出价和要价为基础的输入值当相关资产或负债具有出价和要价时,企业可以使用出价要价价差中在当前市场情况下最能代表该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的价格计量该资产或负债。出价是经纪人或做市商购买一项资产或处置一项负债所愿意支付的价格,要价是经纪人或做市商出售一项资产或承担一项负债所愿意带收取的价格。 企业可使用出价计量资产头寸、使用要价计量负债头寸,也可使用市场参与者在实务中使用的在出价和要价之间的中间价或其他定价惯例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其他方法可作为权宜之计使用。但是,企业不应使用与公允价值计量假定不一致的权宜之计,如对资产使用要价,对负债使用出价。 (八)公允价值层次 为提高公允价值计量和相关披露的一致性和可比性,企业应当将估值技术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最优先使用活跃市场上相同资产或负债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 1.第一层次输入值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企业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活跃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及交易频率足以持续提供定价信息的市场。在活跃市场,交易对象具有同质性,可随时找到自愿交易的买方和卖方,并且市场价格信息是公开的。当交易量和交易活动显著下降、可获得的价格因时间或市场参与者不同存在显著差异、可获得的价格并非当前价格时,当前市场可能不是活跃市场。 在活跃市场中,企业应当能够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企业从活跃市场获得的这些报价,应当能够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异常的市场报价不应作为第一层次输入值。例如,债券交易中出现的频繁对敲交易形成的市场价格。 企业使用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的公开报价对该资产或负债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时,通常不应进行调整。但下列情况除外: (1)企业持有大量类似但不相同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或负债,这些资产或负债存在活跃市场报价,但难以获得每项资产或负债在计量日单独的定价信息。例如,银行等金融机构持有大量的类似债券,可能在计量日较难取得每一债券的价格信息,而使用其中一些债券的报价确定其他类似债券的公允价值。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使用不完全依赖于单个报价的备选定价方法作为权宜之计,但公允价值计量应当划入较低层次。 (2)因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等导致活跃市场的报价不代表计量日的公允价值。 例如,在证券市场闭市之后但在计量日之前发生的买卖双方直接交易、经纪人交易或公告等重大事项。企业应当制定相应会计政策并一致应用,以识别那些可能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项。 企业根据该新信息而对报价有所调整的,公允价值计量应当划入较低层次。 (3)不存在相同或类似负债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报价但其他方将其作为资产持有的负债或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如果无需对资产报价进行调整公允价值计量结果为第一层次。但企业对资产报价进行调整的,公允价值计量应当划入较低层次。 在活跃市场中,企业应当以单项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第一层次输入值)与企业,持有数量的乘积确定其持有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即使市场正常日交易量不足以吸收企业的持有量,以致在市场交易中出售该金融资产或转移该金融负债可能影响市场报价的情况下,企业也应如此。 2.第二层次输入值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对于具有特定期限(如合同期限)的相关资产或负债,第二层次输入值必须在其几乎整个期限内是可观察的。第二层次输入值包括: (1)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 (2)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 (3)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 (4)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是指通过相关性分析或其他手段,主要来源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输入值或者经过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输入值。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类似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或非活跃市场的报价为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提供了依据,但企业需要对该报价进行调整。企业在确定哪些资产或负债与相关资产或负债类似时,需要进行判断。 在非有序交易情况下,企业确定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价格或报价不能完全代表计量日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却又以该交易价格或报价为基础计量其公允价值的,则应当对该交易价格或报价进行调整。例如,在非活跃市场上,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最近交易日不是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日的,企业应当考虑两个日期的间隔期间内市场状况是否发生变动,如金融工具发行人信用评级的变动,与市场风险相关的信用利差变动等。 企业应当根据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对第二层次输入值进行调整。这些特征包括资产状况或所在位置、输入值与可比资产或负债的相关程度、可观察输入值所在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程度等。企业使用重要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第二层次输入值进行调整,且该调整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是重大的,公允价值计量结果应当划分为第三层次。 3.第三层次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和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企业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企业只有在相关资产或负债几乎很少存在市场交易活动,导致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能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即不可观察输入值。但企业计量公允价值的目标仍应当保持不变,即从持有资产或承担负债的市场参与者角度确定资产或负债在计量日有序交易中的脱手价格。因此,企业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仍应当反映市场参与者给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使用的假设,包括有关风险的假设,例如,特定估值技术及其输入值的固有风险的假设等。 企业在确定不可观察输入值时,应当使用在当前情况下可以合理取得的最佳信息,包括所有可合理取得的市场参与者假设。企业可在内部数据的基础上确定不可观察输入值,但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他市场参与者将使用不同于企业内部数据的其他数据,或者这些企业内部数据是企业特定数据、其他市场参与者不具备企业相关特征(例如企业的协同效应)时,企业应当对其内部数据作出相应调整。 企业不必为获取关于市场参与者假设的信息而不计成本,但应当考虑所有可合理获得的有关市场参与者假设的信息。 如果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考虑了风险调整,则企业在公允价值计量时如果没有考虑该风险调整,那么该计量就不能代表公允价值。例如,当相关资产或负债(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交易量或交易活动比正常市场交易活动显著下降,交易价格或报价无法代表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时,企业应当考虑风险调整。 企业遇到下列情形时,应当确定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量或交易活跃程度是否出现大幅下降: (1)最近几乎没有发生该资产或负债的交易; (2)该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信息不是基于当前信息; (3)报价信息在一段时间内或在做市商之间(例如一些经纪人市场)变化极大; (4)以往与该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高度相关的指数被证明与该资产或负债近期公允价值的指导价格不相关; (5)与企业对期望现金流量的估计相比,在考虑了关于该资产或负债信用风险和其他不履约风险可获得的所有市场数据后,可观察交易或报价的隐含流动性风险溢价、收益率或业绩指标(如拖欠率或损失严重程度)大幅增加; (6)出价和要价之间的价差很大或者大幅增加; (7)该资产或负债(或者类似资产或负债)一级市场的交易活动大幅降低或不存在此类市场; (8)几乎没有公开可获得的信息,例如一些交易活动由买卖双方直接进行。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量或交易活跃程度大幅下降的,企业可能需要改变估值技术或者使用多种估值技术,例如使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当权衡使用不同估值技术取得的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时,企业应当考虑公允价值计量各种结果的合理性。即使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量或活跃程度出现大幅下降,企业计量公允价值的目标仍应保持不变。如果资产或负债的交易量或交易活跃程度大幅下降,估计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按照当前市场情况愿意进行交易的价格,依赖于计量日的事实和环境,这需要企业进行判断。 【例16】甲企业在2×14年1月1日(证券发行日)购入AAA级住房抵押贷款的次级证券,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该次级证券在三个次级证券的优先次序中位列第二位。住房抵押贷款证券的基础担保品为2×12年9月1日签出的、无担保的住房抵押贷款。 在2×14年12月31日(计量日),该次级证券的评级为A级。该住房抵押贷款次级证券之前通过经纪人市场进行交易。但是,该市场中的交易量较少,在2×14年1月1日至2×14年3月31日之间每月仅发生过几宗交易,而在2×14年12月31日前9个月内几乎没有任何交易活动。甲企业在评价了相关因素的重要性和相关性之后,考虑到计量日前的较长一段期间内几乎没有任何交易活动,认为该住房抵押贷款次级证券的交易量或交易活跃程度已显著下降。 由于不存在采用市场法估值技术可依据的交易活动,甲企业决定使用收益法,通过折现率调整法来计量住房抵押贷款次级证券在计量日的公允价值。甲企业使用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的合同现金流量。甲企业随后估计对该合同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的折现丰(即市场回报率)。市场回报率采用下列两项进行估计: (1)无风险利率。 (2)针对可获得的市场数据与甲企业投资的住房抵押贷款次级证券之间的差异进行的估计调整。该调整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进行的有序之易中,按照当前市场状况对资产进行定价时,将考虑的预计不履约风险及其他风险(如违约风险、抵押品价值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可获得的市场数据。 甲企业在估计调整时考虑了下列信息: (1)初始交易价格反映的该住房抵押贷款次级证券在发行日的信用利差。 (2)自发行日至计量日之间可比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的任何可观察价格或基于相关指数所反映的信用利差的变化。 (3)该住房抵押贷款次级证券相对于可比住房抵押贷款证券或指数的特征,包括下列各项: ①基础资产的质量,即有关基础抵押贷款的履约信息,例如拖欠率和止赎率、历史损失经验和提前偿付率; ②所持有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的优先次序;以及 ③其他相关因素。 (4)分析师及信用评级机构发布的相关报告。 (5)由诸如经纪人或第三方报价机构提供的报价。 甲企业估计,市场参与者在对该住房抵押贷款次级证券进行定价时,将使用的其中一个指导性市场回报率为12%(1 200个基点)。该市场回报率估计如下: (1)2×14年12月31日无风险利率为300个基点,并以此为起点。 (2)针对该次级证券在2×14年1月发行时无风险利率的信用利差,加上250个基点。 (3)针对该次级证券自2×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无风险利率信用利差的估计变动,加上700个基点。该估计是基于该期间内可获得的最具可比性指数的变动作出的。 (4)针对用于估计信用利差变动的指数与该次级证券之间的差异,作出减少50个基点(净值)的调整。所参考的指数包括次级抵押贷款,而甲企业持有的住房抵押贷款次级证券由具有更高信用状况的类似抵押贷款构成(从而对市场参与者更具吸引力)。但是,该指数并未反映当前市场状况下该次级证券的流动性风险溢价。因此,50个基点的调整是下列两项调整相抵后的净值: ①第一项调整为350个基点的调减,该估计是通过比较2×13年3月住房抵押贷款证券的最近一期交易的内含收益率与相同日期的指数价格的内含收益率取得的。没有信息表明甲企业的证券与该指数之间的关系已发生了变化。 ②第二项调整为300个基点的调增,这是甲企业在与相关指数比较后对其证券固有的额外流动性风险作出的最佳估计。该估计是考虑了一系列类似证券近期现金交易的内含流动风险溢价后得出的。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重要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企业应当在考虑相关资产或负债特征的基础上判断输入值的重要性。企业在进行重要性评估时,应当考虑公允价值计量本身,而不是考虑公允价值的变动以及这些变动的会计处理。企业应当在书面文件中记录其如何评估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计量的重要性,并一致应用该政策。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取决于估值技术的输入值,而不是估值技术本身。当企业使用的所有输入值都属于同一层次时,例如企业使用未经调整的活跃市场的报价计量公允价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就比较容易确定,但企业在公允价值计量中所使用的输入值可能会属于不同层次。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评价某一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需要职业判断,考虑与相关资产或负债有关的特定因素。 【例17】承【例13】,2×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在确定该期权公允价值过程中,用到了一种以上的输入值,例如波动率、期望股息率、无风险利率等。其中,无风险利率属于第二层次,波动率和期望股息率属于第三层次。由于波动率和期望股息率对于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是重要的,则该期权的公允价值计量结果应当划入第三层次。如果企业在公允价值计量中需要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对可观察输入值进行调整,并且该调整引起相关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显著增加或显著减少,则公允价值计量结果应当划入第三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例如,企业拥有一家非上市公司100万股普通股股票,并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企业以市场法估计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如可从可比上市公司获得可观察的市场乘数,并在此基础上考虑一个流动性折价的调整因素。由于流动性折价为不可观察输入值,企业使用该流动性折价对可观察的企业价值/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乘数进行调整,如果该调整对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具有重大影响,那么公允价值计量结果应当被划入第三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在确定公允价值计量所属的层次时,不应考虑为取得基于公允价值的其他计量所做的调整,例如计量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时的处置费用。 5.第三方报价机构的估值 企业使用第三方报价机构(例如经纪人、做市商等)提供的出价或要价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的,应当确保该第三方报价机构提供的出价或要价遵循了本准则要求。企业应当综合考虑相关资产或负债所处市场的特点、交易是否活跃、是否有足够数量的报价方、报价方是否权威、报价是否持续等因素,对出价和要价的质量进行判断。 企业即使使用了第三方报价机构提供的估值,也不应简单将该公允价值计量结果划入第三层次输入值。企业应当了解估值服务中应用到的输入值,并根据该输入值的可观察性和重要性,确定相关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计量结果的层次。例如,第三方报价机构提供了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报价的,企业应当将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划入第一层次。 如果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量或交易活跃程度出现大幅下降,企业应当评估第三方报价机构在形成报价过程中是否使用了反映有序交易的当前信息或是反映市场参与者假定(包括有关风险的假定)的估值技术。 企业在权衡作为公允价值计量输入值的报价时,应当考虑报价的性质,例如报价是参考价格还是具有约束性的要约,对第三方报价机构提供的具有约束性要约的报价应赋予更多权重,并对不能反映交易结果的报价赋予较少权重。 四、关于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非金融资产的最佳用途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应当考虑市场参与者通过直接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通过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最佳用途,是指市场参与者实现一项非金融资产或其所属的一组资产和负债的价值最大化时该非金融资产的用途。最佳用途是评估行业在非金融资产(例如,房地产等)评估中所使用的估值概念,也称为最高最佳使用。企业判定非金融资产的最佳用途,应当考虑该用途是否为法律上允许、实物上可能以及财务上可行的使用方式。 企业判断非金融资产的用途在法律上是否允许,应当考虑市场参与者在对该非金融资产定价时所考虑的资产使用在法律上的限制。企业在计量日对非金融资产的使用必须未被法律禁止,例如,如果政府禁止在生态保护区内进行房地产开发和经营,则该保护区内土地的最佳用途不可能是工业或商业用途的开发。 企业判断非金融资产的用途在实物上是否可能,应当考虑市场参与者在对该非金融资产定价时所考虑的资产实物特征,例如,一栋建筑物是否能够作为仓库使用。 企业判断非金融资产的用途在财务上是否可行,应当考虑在法律上允许且实物上可能的情况下,市场参与者通过使用该非金融资产能否产生足够的收益或现金流量,从而在补偿将该非金融资产用于这一用途所发生的成本之后,仍然能够满足市场参与者所要求的投资回报。 企业应当从市场参与者的角度确定非金融资产的最佳用途,即使企业已经或者计划将非金融资产用于不同于市场参与者的用途。通常情况下,企业对非金融资产的当前用途可视为最佳用途,除非市场因素或者其他因素表明市场参与者按照其他用途使用该非金融资产可以实现价值最大化。 【例18】甲软件公司拥有一组资产,包括收费软件资产(向客户收取许可证费用)和配套使用的数据库支持系统,这两项资产结合使用。2×14年,由于市场上出现新的可替代软件,甲公司可收取的许可证费用大幅减少。 因此,甲公司需要对该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为此,甲公司需确定该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由于没有证据表明这些资产的当前用途并非其最佳用途,甲公司确定这些资产的最佳用途是其当前用途,并且每一项资产将主要通过与其他资产结合使用来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最大价值。 假定市场参与者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同行业企业(如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另一种是不具有互补性投资的投资公司。不同市场参与者对这些资产的不同使用,决定了不同市场参与者对各项资产具有不同定价。 (1)同行业企业:假定同行业企业拥有与软件资产配套使用的其他资产(即同行业企业具有协同效应);软件资产只会在有限的过渡期内使用,且在过渡期结束时无法单挂出售。由于同行业企业拥有替代资产,软件资产将不会在其整个剩余经济寿命内被使用。同行业企业对软件资产和配套资产的定价分别为360万元、290万元,整个资产组合的定价为650万元。这些价格反映了同行业企业使用该资产组合内这些资产所产生的协同效应。 (2)投资公司:假定投资公司未拥有与软件资产配套使用的其他资产以及软件资产的替代资产。由于投资公司无替代资产,软件资产将在其整个剩余经济寿命内被使用。投资公司对软件资产和配套资产的定价分别为300万元、290万元,整个资产组合的运价为590万元。 假定两类买家对配套资产的定价相同,均为290万元。 根据上述分析,同行业企业愿意为整个资产组合支付的价格高于投资公司的价格,因此资产A资产B和软件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基于同行业企业对整个资产组合的使用来确定(即360万元和290万元)。 【例19】2×13年12月1日,甲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中取得一块土地的使用权。该土地在合并前被作为工业用地,一直用于出租。甲公司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后,仍将其用于出租。甲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其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 2×14年3月31日,邻近的一块土地被开发用于建造住宅,作为高层公寓大楼的住宅用地使用。由于本地区的区域规划自2×14年1月1日以来已经作出调整,甲公司确定,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可将该土地的用途从工业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因为市场参与者在对该土地进行定价时,将考虑该土地可作为住宅用地进行开发的可能性。 该土地的最佳用途将通过比较以下两项确定: (1)该土地仍用于工业用途(即该土地与厂房结合使用)的价值。 (2)该土地作为用于建造住宅的空置土地的价值,同时应考虑为将该土地变为空置土地而必须发生的拆除厂房成本及其他成本。 该土地的最佳用途应根据上述两个价值的较高者来确定。假定该土地现时用于工业用途的价值是600万元,而用于建造住宅时其价值是1 000万元,同时,必须发生的拆除厂房成本及其他成本为250万元。因业该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应当为750万元(1 000-250=750万元>600万元)。 【例20】甲公司根据与其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协议,从债务人处取得一项研发项目。甲公司为合理确定债务重组业务中产生的资产转让损益,需要估计该研发项目的公允价值。 甲公司考虑到该项目一旦得以完成,将与甲公司拥有的某项专利技术构成竞争,为确保其自身专利技术的优势,甲公司决定不完成该研发项目,持有并封锁该研发项目,以防止其竞争对手获得该项技术。 甲公司应当基于市场参与者假设,确定该研发项目的最佳用途,以确定该研发项目的公允价值。 (1)如果市场参与者将继续开发该项目,并且继续开发将实现利用该研发项目的资产组合或者资产和负债组合(即该资产将与其他,资产或者其他资产和负债相结合使用)价值的最大化,则该研发项目的最佳用途是继续进行开发。如果市场参与者未拥有正在开发或己商业化的类似技术,则属于上述这种情况。该项目的公允价值将基于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出售该项目的交易价格来确定,同时假定该研发项目将与其配套资产及相关负债相结合使用,并且市场参与者能够获得配套资产及相关负债。 (2)如果出于竞争原因,市场参与者将封锁该研发项目,并且封锁将实现利用该研发项目的资产组合或者资产和负债组合价值的最大化,那么该研发项目的最佳用途是停止开发。如果市场参与者拥有处于更先进的开发阶段的技术,而该研发项目完成后将对其构成竞争,并且封锁该研发项目预期能够提升企业自身技术的发展前景,则属于上述这种情况。该研发项目的公允价值将基于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出售该项目的交易价格来确定,同时假定该研发项目将与其配套资产及相关负债相结合使用(即被封锁),并且市场参与者能够获得配套资产及相关负债。 (3)如果市场参与者将不再对该研发项且进行开发,其最佳用途是停止开发。如果预期该项目完成后将不能提供合理的市场回报,并且封锁该项目也不能够提供防种性价值,则属于上述这种情况。该研发项目的公允价值将基于在当前市场环境单独出售该研发项目的交易价格来确定(可能为零)。 (二)非金融资产的估值前提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应当在最佳用途的基础上确定该非金融资产的估值前提,即单独使用该非金融资产还是将其与其他资产或负债组合使用: (1)通过单独使用实现非金融资产最佳用途的,该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是将该资产出售给同样单独使用该资产的市场参与者的当前交易价格。 (2)通过与其他资产或负债组合使用实现非金融资产最佳用途的,该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是将该资产出售给以同样组合方式使用资产的市场参与者的当前交易价格,并且假定市场参与者可以取得组合中的其他资产或负债。其中,负债包括企业为筹集营运资金产生的负债,但不包括企业为组合之外的资产筹集资金所产生的负债。最佳用途假定应当一致地应用于组合中所有与最佳用途相关的资产。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时,即使通过与其他资产或负债组合使用实现该非金融资产最佳用途的,该资产也必须按照与其他会计准则规定的计量单元相一致的方式(可能是单项资产)出售。因为假定市场参与者已取得使该资产正常运作的组合中其他资产和负债。例如,甲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一台精密设备,该设备是被并购方生产流水线上的专用设备。该设备需要与流水线上其他设备一起组合使用实现最佳用途,在此基础上,甲公司采用收益法对整个流水线进行估值。甲公司按照一定标准,将该公允价值分配到各组成部分,最终确定该精密设备的公允价值。该精密设备作为单项资产,是其他准则所规定的计量单元,因此,甲公司遵循最佳用途,以组合为基础进行估值但在计量时按照计量单元,将组合的估值分配至各单项资产,以确定该精密设备的公允价值。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与其他资产(如安装或配置)或与其他资产及负债(如一项业务)组合使用的非金融资产时,估值前提对该非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影响因下列情况而有所不同: (1)非金融资产与其他资产或负债组合使用前提下的公允价值,与该非金融资产单独使用前提下的公允价值可能相等。例如,企业以公允价值对持续运营的业务进行计量时,需要对业务的整体进行估值。由于市场参与者都能获得业务中每一项资产或负债的协同效应,所以无论资产单独使用还是与其他资产或负债组合使用,协同效应都会影响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 (2)非金融资产与其他资产或负债组合使用前提下的公允价值,可通过对单独使用的该非金融资产价值进行调整反映。例如,非金融资产是一台机器设备,其公允价值计量基于类似机器(没有为使用进行安装或配置)的可观察价格确定,并就运输和安装成本进行调整,从而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反映了机器的当前状况和位置。 (3)非金融资产与其他资产或负债组合使用前提下的公允价值,可通过市场参与者在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中采用的假设反映。例如,非金融资产是特殊的存货(在产品),市场参与者会将存货转化为产成品,该存货的公允价值将假设市场参与者已经获取或能够获取将存货转化为产成品所需的任何特殊机器设备。 (4)非金融资产与其他资产或负债组合使用前提下的公允价值,可通过估值技术反映。例如,在使用多期超额收益法计量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时,该估值技术特别考虑了无形资产所在组合中的其他配套资产和相关负债的贡献。 (5)在少数情况下,非金融资产与其他资产或负债组合使用前提下的公允价值,可通过分配资产组合的公允价值,获得近似于公允价值的金额。例如,某电力集团拟处置其拥有的一家电厂及其输电系统,对于该输电系统,难以脱离该电厂等其他相关资产而单独产生现金流人,因此该电力集团必须将电厂和输电系统组合在一起,先确定该资产组合的公允价值,然后从资产组合的公允价值中减去电厂的公允价值来确定输电系统的公允价值。 【例21】2×14年12月1日,甲企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一项内部研发的软件资产以及与该软件资产结合使用的相关数据库。甲企业可通过向客户授予该软件资产的许可证取得收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要求,甲企业应当确定该软件资产在2×14年12月1日的公允价值。 甲企业确定,该软件资产将通过与相关数据库结合使用来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最大价值,并且没有证据表明该软件资产的当前用途不是最佳用途。因此,甲企业认为,该软件资产的最佳用途是其当前用途。在本例中,授予软件资产的许可证本身并未表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可通过该资产单独被市场参与者使用而实现最大化。 考虑到甲企业无法获得关于可比软件资产的市场交易信息,因此甲企业无法使用市场法。此外,该软件资产是利用专有信息开发的,其具有某些独有特征且不易被复制,甲企业确定市场参与者将无法研发出具有类似用途的替代软件资产,甲企业认为成本法也不适用。因此,甲企业采用收益法确定该软件资产的公允价值。 甲企业应用收益法时,将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现金流量折现法所使用的现金流量反映了该软件资产在其经济寿命内预期产生的收入,即,向客户收取的许可证收入。该方法所得出的公允价值为1 200万元。因业七,甲企业估计该软件资产在2×14年12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根据收益法得出的1 200万元。 【例22】2×14年10月16日(合并日),甲企业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获得一台可辨认的机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要求,甲企业需要估计该资产在2×14年10月16日的公允价值。被合并方最初通过外购取得该机器,并对该机器迸行了小范围的特定配置,以适用于自身经营。甲企业自取得该机器后将其用于生产经营。 甲企业发现,该资产将在为使用安装或配置后通过与其他资产结合使用来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最大价值,并且没有证据表明该机器的当前用途不是最佳用途。因业,该机器的最佳用途是与其他资产相结合的当前用途。 假定甲企业可获得应用成本法和市场法的充分数据。考虑到甲企业无法通过该机器取得单独可辨认收入作为未来现金流量的可靠估计,并且甲企业无法获得类似二手机器的租赁费率(即资产剩余服务寿命内的租赁付款额)用以预测该机器的未来收入,因业,甲企业未使用收益法。 甲企业关于市场法和成本法的应用如下: ①甲企业应用市场法时,将采用类似机器的报价,并就该配直后的机器与类似机器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整。甲企业考虑了该机器当前状况及地理位置。甲企业运用市场法确定该机器在2×14年10月16日的公允价值为60万元。 ②甲企业应用成本法时,需要估计当前建造具有类似用途并且经过配直后的替代机器所需的金额。甲企业应当考虑机器的现状及其运行所处的环境,包括实体性损耗、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以及安装成本。甲企业运用成本法确定该机器在2×14年10月16日的公允价值为65万元。 考虑到市场法所使用的输入值(类似机器的报价)仅需作出较少调整,甲企业认为市场法得出的估计值更能代表该机器的公允价值。因此,甲企业确定该机器在2×14年10月16日的公允价值为60万元。 如果对该机器的特定配置涉及范围较广,或者无法获得应用市场法的充分数据,甲企业将应用成本法。如果资产是与其他资产柏结合使用,则成本法假设该机器将出售给拥有配套资产的市场参与者买方。出售机器所收到的价格(即脱手价格)应当不超过市场参与者买方为购置或建造具有类似用途的替代机器将发生的成本或者市场参与者买方通过使用该机器将获得的经济利益。 五、关于负债和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负债,应当假定在计量日将该负债转移给市场参与者,而且该负债在转移后继续存在,由作为受让方的市场参与者履行相关义务。同样,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自身权益工具,应当假定在计量日将该自身权益工具转移给市场参与者,而且该自身权益工具在转移后继续存在,并由作为受让方的市场参与者取得与该工具相关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在任何情况下,企业都应当最优先使用相关的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用以估计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按照当前市场情况转移一项负债或权益工具的有序交易中的价格。 (一)确定负债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方法 1.具有可观察市场报价的相同或类似负债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 如果存在相同或类似负债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可观察市场报价,企业应当以该报价为基础确定负债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但在很多情况下,由于法律限制或企业未打算转移负债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等原因,企业可能无法获得转移相同或类似负债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开报价。 在上述情形下,企业应当确定该负债或自身权益工具是否被其他方作为资产持有。相关负债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被其他方作为资产持有的,企业应当在计量日从持有对应资产的市场参与者角度,以对应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该负债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关负债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没有被其他方作为资产持有的,企业应当从承担负债或者发行权益工具的市场参与者角度,采用估值技术确定该负债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2.被其他方作为资产持有的负债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 对于不存在相同或类似负债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报价但其他方将其作为资产持有的负债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企业应当根据下列方法估计其公允价值: (1)如果对应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报价,并且企业能够获得该报价,企业应当以对应资产的报价为基础确定该负债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2)如果对应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报价,或者企业无法获得该报价,企业可使用其他可观察的输入值,例如对应资产在非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3)如果(1)和(2)中的可观察价格都不存在,企业应使用收益法、市场法等估值技术。 企业使用收益法的,应当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负债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作为资产持有时预期收到的现金流量现值。企业使用市场法的,应当考虑其他市场参与者作为资产持有的类似负债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报价。 对应资产的某些特征不适用于负债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企业应当对该资产的市场报价进行调整,以调整后的价格确定该负债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这些调整因素包括: ①对资产的出售受到限制。 ②与对应资产相关的负债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与所计量负债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类似但不相同。负债或权益工具可能具有一些特征,例如发行方的信用质量,与被作为资产持有的类似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中反映的特征不同。 ③对应资产的计量单元与负债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计量单元不完全相同。如果对应资产的价格反映了相关债权和第三方信用增级,而负债的计量单元不包括第三方的信用增级,则企业在以公允价值计量该负债时,应当调整对应资产的可观察价格,剔除第三方信用增级的影响。 ④其他需要调整的因素。 【例23】2×14年3月5日,甲企业发行了面值总额为4000万元的AA级1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面值为100元,票面年利率为10%。甲企业将该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债券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具有大量交易。2×14年12月31日,每百元面值在考虑应计利息付款额后的交易价格为92.5元。甲企业使用该债券的活跃市场报价估计其负债的公允价值。 甲企业在确定该债券的活跃市场报价是否代表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当评估债券的报价是否包含不适用于负债公允价值计量的因素的影响,例如,债券的报价是否包含了第三方信用增级的影响。甲企业确定无需对资产的报价进行任何调整。据此,甲企业认为,该负债在2×14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3700万元[4000×(92.5÷100)=3 700]。 3.未被其他方作为资产持有的负债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 不存在相同或类似负债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报价,并且其他方未将其作为资产持有的,企业应当从承担负债或者发行权益工具的市场参与者角度,采用估值技术确定该负债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即使不存在对应资产(如弃置义务),企业也可使用估值技术计量该负债的公允价值,例如,市场参与者预期在履行义务时将发生的未来现金流出的现值。 企业使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计量未被其他方作为资产持有的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当估计市场参与者为履行相关义务预期流出的未来现金流量。这些流出的未来现金流量应当包括市场参与者关于履行义务成本的预期以及市场参与者为承担义务所要求的补偿。该补偿包括市场参与者承担履约义务(即履行义务的价值,例如使用了本可用于其他用途的资源)所要求的回报,以及承担与该义务相关风险(即反映实际现金流出可能不同于预期现金流出风险的风险溢价)所要求的回报。企业可通过增加现金流出金额,或者通过降低用于将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到现值的折现率,将风险溢价反映在未被其他方作为资产持有的负债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中。企业应确保不重复计算或忽略对风险的调整,例如,企业已考虑与承担义务相关的风险补偿,并增加了预计现金流量,则不应再为反映该风险而调整折现率。 企业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计量公允价值时,还应当考虑市场参与者在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中发行相同合同条款的负债或权益工具时对相同项目(如具有相同信用特征的项目)进行定价时使用的假设,承担相同负债或发行相同权益工具所取得的金额。 【例24】甲商业银行于2×14年1月1日发行了面值为10亿元的AAA级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10%。甲商业银行将该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14年12月31日,甲商业银行的信用评级仍是AAA。自该债券发行以来,包括可获得的利率、具有AAA信用评级债券的信用利差及流动性在内的市场情况并未发生改变。但是,由于其不履约风险的变化,甲商业银行信用利差下降了50个基点。在考虑所有市场情况后,甲商业银行认为,如果该债券在2×14年12月31日发行,其利率将为10.5%,或者甲商业银行发行该工具所取得的收入将低于其面值。 甲商业银行使用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其负债的公允价值。甲商业银行认为,市场参与者将使用下列所有输入值估计其承担甲商业银行义务时预计将会收到的价格: (1)债券条款,包括所有下列各项: ①10%的票面利率; ②10亿元的本金金额; ③4年的期限。 (2)10.5%的市场利率(其包含自发行日以来不履约风险导致的50个基点的变动)。甲商业银行使用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该负债在2×14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9.85亿元。 本例中,甲商业银行认为其利率已经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因承担该负债而就风险或利润要求的补偿,因此甲商业银行并未针对市场参与者因承担该负债而就风险或利润要求的补偿在其现,全流量折现法中纳入任何额外的输入值。 【例25】2×14年1月1日,甲企业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乙公司的控制权。乙公司为在东海海域开采石油,建立了一个钻井平台,并于2×14年1月1日投入使用。根据相关法律要求,乙公司在东海海域钻井平台寿命期结束后将其拆除,该平台的寿命期预计为10年。甲企业为编制合并日资产负债表,需要估计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 甲企业使用期望现金流量法来计量该弃置义务的公允价值。承担该弃置义务的市场参与者使用下列输入值估计预计将会收到的价格,适当时使用其加权平均数: (1)人工成本。 (2)间接费用的分摊。 (3)市场参与者因实施相关活动及承担与拆除该资产相关的风险而要求的补偿。此类补偿包括下列两项: ①来自人工成本和间接费用的利润; ②实际现金流出可能不同于预计现金流出的风险,不包括通货膨胀影响。 (4)通货膨胀对估计的成本和利润的影响。 (5)货币时间价值,通过无风险利率反映。 (6)与甲企业不履行义务风险相关的不履约风险,包括甲企业自身信用风险。 基于市场参与者将考虑的上述输入值,甲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该弃置义务所使用的重大假设如下: (1)人工成本依据当前市场条件下聘请承包商拆除海上钻井平台的薪酬水平确定,并就预期未来薪酬增长进行调整。甲企业对估计区间内的现金流量值进行评估,如表9所示: 其中,概率评估是基于甲企业履行此类义务的经验及其对市场的了解而确定的。 (2)甲企业采用人工成本的一定比率(预计为人工成本的80%)估计应分摊的间接费用和设备运行成本。这与市场参与者的成本结构相符。 (3)甲企业估计市场参与者实施相关活动及承担与拆除该资产相关的风险而要求的补偿如下: ①第三方承包商通常对人工成本及分摊的内部成本进行加成以保证工程的利润率。所使用的利润率(20%) 反映了甲企业对业内承包商拆除海上钻井平台通常赚取的经营利润的了解。甲企业认为该利润率与市场参与者就实施相关活动而要求的补偿率一致。 ②由于为可能在10年内都不会进行的项目锁定当前价格存在固有不确定性,承包商通常要求就实际现金流出可能不同于预计现金流出的风险作出补偿。甲企业估计溢价金额为期望现金流量的5%,并包括了通货膨胀的影响。 (4)甲企业根据可获得的市场数据,假设10年期间的通货膨胀率为4%。 (5)2×14年1月1日,10年期无风险利率为5%。甲企业为反映不履约风险,在无风险利率基础上增加3.5%。因此,用于计算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为8.5%。 甲企业认为上述假设与市场参与者的假设是一致的。如表10所示,甲企业估计该弃置义务在2×14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38 977万元。 (二)不履约风险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负债,应当考虑不履约风险,并假定不履约风险在负债转移前后保持不变。不履约风险,是指企业不履行义务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自身信用风险。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负债时,应该考虑其信用风险(信用状况)的影响,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负债履行的因素。这些因素的影响会因不同负债而有所不同,例如,该负债是否是一项偿付现金的义务(金融负债)或者一项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义务(非金融负债),或者存在与该负债相关的信用增级条款。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负债,应当基于该负债计量单元考虑不履约风险对负债公允价值的影响。负债附有不可分割的第三方信用增级(如第三方的债务担保),并且该信用增级与负债是分别进行会计处理的,企业估计该负债公允价值时不应考虑该信用增级的影响,而仅应当考虑企业自身的信用状况。 【例26】甲企业的信用评级为AA,可以6%的利率在市场上取得借款。乙企业的信用评级为BBB,可以12%的利率在市场上取得借款。2×14年5月12日,甲、乙企业分别与丙商业银行订立了一项借款合同,约定在2×19年5月11日各自向丙商业银行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500万元。根据甲、乙企业与丙商业银行签订的合同,甲企业于2×14年5月12日收到374万元(500万元在5年内按6%进行折现后的现佳);而乙企业于2×14年5月12日收到284万元(500万元在5年内按12%进行折现后的现值)。甲企业和乙企业相关负债的公允价值(即所取得的借款额)均考虑了其信用状况。 【例27】2×14年1月1日,信用评级为AA的甲商业银行向乙企业发行了5年期固定利率的结构化票据。 甲商业银行在票据到期时应支付的合同本金与股票指数挂钩。不存在与该合同一起发行或与其相关的任何信用增级,即未提供任何抵押且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担保。甲商业银行将该票据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14年甲商业银行采用期望现金流量法计量该票据(负债)的公允价值。 (1)2×14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甲商业银行应当按2×14年1月1日的国债收益率曲线的无风险利率加上当前市场可观察的AA级公司债券与国债之间的利差,对期望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如果该现金流量未反映不履约风险,还应就甲商业银行的特定信用风险进行调整(上调或下调),即取得经信用调整的无风险利率。因此,由于现金流入反映了信用风险,甲商业银行在初始确认时考虑了不履约风险,包括其信用风险。 (2)2×14年3月31日的公允价值。在2×14年3月期间,AA级公司债券的利差增大,而甲,商业银行的特定信用风险则保持不变。甲商业银行应当按2×14年3月31日的国债收益率曲线的无风险利率加上当前市场可观察的AA级公司债券与国债之间的利差,对期望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如果不履约风险没有体现在该现金流量中,还应就甲商业银行的特定信用风险进行调整,即取得经信用调整的无风险利率。由于甲商业银行的特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没有发生变化,因此,甲商业银行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由信用利差的总体变动所致。信用利差的变动反映了当前市场参与者关于不履约风险的总体变化、流动性风险变化及承担这些风险要求获得的补偿等假设。 (3)2×14年6月30日的公允价值。截至2×14年6月30日,AA级公司债券的利差没有发生变化。但是,根据已发行的结构化票据及其他定性信息,甲商业银行确定其自身信用状况得到增强。甲商业银行应当按2×14年6月30日的国债收益率曲线的无风险利率加上当前市场可观察的AA级公司债券与国债之间的利差(自2×14年3月31日以来并未发生变化),对期望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如果不履约风险没有体现在该现金流量中,还应就甲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进行调整,即取得经信用调整的无风险利率。因此,甲商业银行债务的公允价值变动是由自身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 (三)负债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转移受限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或自身权益工具,并且该负债或自身权益工具存在限制转移因素的,如果企业在公允价值计量的输入值中已经考虑了这些因素,则不应再单独设置相关输入值,也不应对其他输入值进行相关调整。 例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交易日完全了解相关义务包含转移限制的情况,并接受负债的交易价格。由于交易价格已包含转移限制,企业不需要在交易日或后续计量日通过重新设立单独输入值或者对现有输入值的调整来反映转移限制的影响。 但对于负债转移的限制未反映在交易价格或用于计量公允价值的其他输入值中的,企业应当对输入值进行调整,以反映该限制。 (四)具有可随时要求偿还特征的金融负债 具有可随时要求偿还特征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应低于债权人要求偿还时的应付金额,即从可要求偿还的第一天起折现的现值。 例如,对于银行而言,其吸收的客户活期存款是具有可随时要求偿还特征的金融负债,反映了银行需根据存款人需求随时偿还现金给存款人或者存款人指定的第三方的合同义务。 在许多情况下,此类金融负债可观察的市场价格是客户与银行之间产生此类负债时所使用的价格,即要求偿还的金额。企业不应将具有可随时要求偿还特征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低于要求偿还时的应付金额,否则,这一做法将使此类金融负债因在初始确认时以低于随时要求偿还的金额计量而立即产生一项利得。该结果显然不合理。因此,本准则规定,具有可随时要求偿还特征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应低于债权人要求偿还时的应付金额。 六、关于市场风险或信用风险可抵销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持有一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时,将会面临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货币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等)和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通常情况下,企业不是通过“出售”金融资产或“转移”金融负债来管理其面临的市场风险及信用风险敞口,而是基于一个或多个特定市场风险或特定交易对于信用风险的净敞口管理这些金融工具。 企业基于其市场风险或特定交易对于信用风险的净敞口来管理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时,在满足本准则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在当前市场情况下市场参与者之间于计量日进行的有序交易中,以出售特定风险敞口的净多头(即资产)所能收到的价格或转移特定风险敞口的净空头(即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为基础,计量该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企业应当以与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净风险敞口定价相一致的方式,计量一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关于组合管理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列报,企业应当遵循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例如,如果相关会计准则不允许金融工具以净额为基础列报,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当分别列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将以净风险敞口为基础组合管理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的公允价值分配至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企业应当合理、一贯地采用适合于当前情况的方法进行分配。 (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计量的条件 企业按照本准则的例外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企业在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中己载明,以特定市场风险或特定对于信用风险的净敞口为基础,管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组合。企业应当提供证据,以证明其一致地基于市场风险或信用风险的净敞口管理金融工具。因为企业可能在各期间针对特定投资组合保持一致的管理,也可能在有些期间针对该投资组合运用净额基础,而在其他期间运用总额基础。 企业以特定市场风险或特定对于信用风险的净敞口为基础,向企业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的信息。 企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组合中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企业应当(或者已选择,例如应用公允价值选择权)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这些金融工具。企业并未以净额基础管理风险敞口,或并未基于公允价值管理这些金融工具的,不应基于企业的净风险敞口来计量这些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本准则的例外要求仅适用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并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其他合同的公允价值计量。 (二)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市场风险敞口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基于特定市场风险的净敞口管理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应当对市场风险净敞口使用价差(出价-要价)内最能代表当前市场环境下公允价值的价格。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基于特定市场风险的净敞口管理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具有实质上相同的特定市场风险敞口。例如企业不会对与金融资产相关的利率风险和与金融负债相关的商品价格风险进行结合管理,因为这样的做法不会减小企业利率风险或商品价格风险的敞口。企业运用该规定的,应当考虑由于市场风险参数不完全相同所引起的基差风险。 企业会因基差风险不同而选择不同的市场风险输入值。因此,企业对金融资产和该金融负债进行组合管理的,如果不能缓解金融资产面临的市场风险和金融负债面临的其他市场风险,则不应运用该规定。 类似地,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基于特定市场风险的净敞口管理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具有实质上相同的特定市场风险的期限。因期限不同而导致在一段时期市场风险未被抵销的,企业应当分别计量其在市场风险被抵销时期的市场风险净敞口,以及在其他时期(即市场风险未被抵销的时期)的市场风险总敞口。例如,企业使用12个月的期货合同对应5年期金融工具中与12个月利率风险敞口价值相关的现金流量,对于由这些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成的组合,企业以净额为基础计量12个月利率风险敞口的公允价值,以总额为基础计量剩余利率风险敞口(即第2年至第5年)的公允价值。 (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信用风险敞口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如果已与交易对手达成了在出现违约情况下将考虑所有能够缓释信用风险敞口的安排(例如,与交易对手订立的总互抵协议,或者要求基于各方对另一方信用风险的净敞口交换担保品的协议),则应在公允价值计量中考虑交易对于信用风险的净敞口或者该交易对于对企业信用风险的净敞口。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这些安排在出现违约情况下能够依法强制执行的可能性的预期。 企业为管理一个或多个特定市场风险净敞口而进行组合管理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可以不同于企业为管理其特定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净敞口而进行组合管理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因为企业所有合同不可能均与相同的交易对手订立。 七、关于公允价值披露 企业应当披露在公允价值计量中所使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以及在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中使用的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及其对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以使财务报表使用者能够作出合理评价。 企业应当根据所处的市场环境,考虑公允价值披露的详尽程度、重要程度、汇总或细化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向报表使用者提供额外信息,以帮助这些使用者评价公允价值披露的量化信息。 企业在进行公允价值披露时,应当区分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并适用不同的披露要求。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是指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企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进行的计量,例如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是指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企业在特定情况下的资产负债表中以公允价值进行的计量,例如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市场风险或信用风险可抵销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的,应当披露该事实。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且附有不可分割的第三方信用增级的负债,企业应当披露该信用增级,并说明该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中是否己反映该信用增级。 企业应当以表格形式披露本准则要求的量化信息,除非其他形式更恰当。 (一)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分组 企业应当根据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性质、特征、风险以及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恰当分组,并按照组别披露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信息。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组别通常是在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基础上根据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性质、特征、风险以及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如估值技术、输入值或其他事项等)进一步细化。企业应当披露各组别与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之间的调节信息。对于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企业应当更加细化地披露,以充分反映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涉及的不确定性和主观性。 其他相关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了相关资产或负债组别且其分组原则符合本准则规定的,企业可直接使用该组别提供相关信息。 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对己确认的公允价值计量有不同的披露要求,这取决于这些公允价值计量是持续的还是非持续的。因此,企业在进行公允价值披露时,应当区分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并适用不同的披露要求。 对于持续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企业至少应提供各组资产或负债的定量信息,具体披露格式如表11所示。 (二)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信息的披露要求 对于持续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企业应当披露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中所属项目及其金额。具体披露见表11。 (三)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信息的披露要求 对于持续和非持续的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企业应当披露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中所属项目及其金额,以及在公允价值计量中使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描述性信息。当变更估值技术时,企业还应当披露这一变更以及变更的原因。关于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中所属项目及其金额,具体披露见表11。 企业披露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描述性信息通常包括: (1)是否存在可供企业选择的其他估值技术,如果存在,企业是如何在这些估值技术中进行选择的。 (2)企业所选估值技术可能存在的风险或缺陷。 (3)根据市场价格校准估值模型的方法和频率。 (4)对使用第三方报价机构估值的描述,如获得多少个报价、使用了哪一个第三方报价机构的估值、为何选择该报价机构等。 (5)企业采用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如何根据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调整该报价。 (6)企业使用估值模型以外因素对模型进行调整的,描述这些因素是什么,以及如何进行调整。 注:企业可以根据本准则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悄况,对具体项目作相应调整。除非存在企业认为更适合的格式,否则负债将采用类似的表格列报。 (四)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信息的披露要求 1.对于持续和非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企业应当披露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中所属项目及其金额。具体披露见表11。 2.对于持续和非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企业应当披露在公允价值计量中使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描述性信息。当变更估值技术时,企业还应当披露这一变更以及变更的原因。 由于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相比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主观性更强,企业应当参照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对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描述性要求,披露更多信息,以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更好地理解企业在公允价值计量中所作的判断和假设。 企业应当披露公允价值计量中使用的重要的、可合理取得的不可观察输入值的量化信息。在公开信息无法获取或获取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企业披露这些信息,将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公允价值计量所隐含的不确定性。 如果企业是直接应用第三方报价机构提供的报价或以前交易的实际交易价格,并且未进行任何调整,考虑到企业未参与设定该数量化的不可观察输入值,企业可以不披露相关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定量信息。但企业不能忽略在公允价值计量中使用的、并且可合理取得的数量化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为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价所披露的定量信息,企业可考虑披露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的性质,包括在确定相关输入值时所考虑的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以及在计量公允价值时如何考虑经纪人或定价服务机构报价等第三方信息。 对于持续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重要的、可合理取得的不可观察输入值的量化信息,企业可以采用表格形式披露相关信息,具体披露格式如表12所示。 12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定量信息 注:企业可以根据本准则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具体项目作相应调整。除非存在企业认为更适合的格式,否则负债将采用类似的表格列报。 3.对于持续和非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企业应当披露估值流程的描述性信息,例如企业如何确定其估值政策、估值程序以及分析各期间公允价值计量的变动等。企业在披露估值流程的描述性信息时,通常包括下列信息: (1)企业内部有专门的团队负责估值政策和估值流程的,应当披露企业内部如何决定估值政策以及估值流程的描述性信息。 (2)风险管理部门或审计委员会等是否定期讨论和评估公允价值计量,并且这些讨论和评估是如何进行的。 (3)各期间公允价值计量变动分析等。 4.对于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企业应当披露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之间的调节信息,包括计入当期损益的己实现利得或损失总额,以及确认这些利得或损失时的损益项目;期末持有资产或负债计入当期损益的未实现利得或损失总额,以及确认这些未实现利得或损失时的损益项目;计入当期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总额,以及确认这些利得或损失时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购买、出售、发行和结算以及转入、转出等情况。 对于划入第三层次的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企业应当披露每组资产或负债如何从期初余额调节至期末余额。企业可以采用表格形式披露相关信息,具体披露格式如表13所示。 其中,计入当前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中与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有关的损益信息的披露如表14所示。 5.对于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企业改变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能导致公允价值显著变化的,应当按照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类别披露有关敏感性分析的描述性信息。企业应当根据净利润、总资产或总负债、或者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情况下的所有者权益判断该变化的显著性。 当这些可能导致公允价值显著变化的输入值与企业使用的其他不可观察输入值之间具有相关关系时,企业应当描述这种相关关系及其影响,其中不可观察输入值至少应当包括对公元价值计量而言重要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对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企业为反映合理、可能的其他假设而变更一个或多个不可观察输入值导致公允价值显著变化的,还应当披露这一事实、变更的影响金额及其计算方法。为此,企业应当根据净利润、总资产或总负债、或者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情况下的所有者权益判断该变化的显著性。 例如,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企业将会用到提前偿付率、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等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每一项输入值的变动将导致该证券公允价值计量值显著变化。通常,企业关于违约率假设的变动将会导致有关违约损失率假设的同方向变动,并导致有关提前偿付率假设的反方向变动。 (五)公允价值计量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披露要求 对于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企业应当披露在公允价值计量各层次之间转换的金额和原因。无论各层次之间转换的金额是否重大,企业都应当披露转入或转出第一、第二、第三层次的金额,以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分析企业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和企业对公允价值计量相对主观性的风险敞口,并且每一层次的转入与转出应当分别披露。 企业应当披露确定各层次之间转换时点的政策。企业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导致各层次发生转换的事件或情况变化的日期。 (2)报告期期初。 (3)报告期期末。 企业调整公允价值计量层次转换时点的相关会计政策,应当一致地应用于转出的公允价值计量层次和转入的公允价值计量层次,并在前后各会计期间保持一致。 (六)非金融资产最佳用途不同于当前用途的披露要求 对于持续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最佳用途与其当前用途不同的,企业应当披露这一事实及其原因。企业披露该信息有助于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有关该非金融资产的使用方式以及与企业战略和经营计划的契合方式,能够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的有用信息。 (七)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以公允价值披露项目的披露要求 对于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以公允价值披露的资产和负债,企业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1)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2)对于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披露使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描述性信息。当变更估值技术时,披露这一变更以及变更的原因。 (3)对于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披露使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描述性信息。当变更估值技术时,披露这一变更以及变更的原因。 (4)非金融资产最佳用途与其当前用途不同的,披露这一事实及其原因。 八、关于衔接规定 本准则施行日之前的公允价值计量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企业不作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本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企业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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