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审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涉税内容引发关注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何乐 人气: 时间:2021-03-09
摘要:备受关注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正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查。超过7万字、厚达142页的草案文本中有哪些税收内容?对税收工作做了什么安排部署?如何解读这些极具“含金量”的信息?

  “税”看“十四五”规划

  备受关注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正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查。超过7万字、厚达142页的草案文本中有哪些税收内容?对税收工作做了什么安排部署?如何解读这些极具“含金量”的信息?本报记者采访了部分代表委员和财税专家。

  十四五,税收如何布局

  未来5年,税收改革路线图已基本清晰。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目前正在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这份7万余字、142页内容的恢弘长卷,勾勒了未来5年乃至15年的国家发展新图景。其中,税收改革目标确定,税收作为政策工具在多领域被提及。专家表示,这表明现代税收制度将在“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完善,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将进一步凸显。

  “税”字出现47次:

  税收成国家治理重要杠杆

  翻开“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全文,“税”字出现47次,涉及18个章节。以税眼看规划纲要草案,直观感受是,税收的“毛细血管”已深入到国家治理的多个方面。

  关于税收改革,在“完善现代财税金融体制”章节中,179字的“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小节专门叙述了下一步税收改革内容,包括优化税制结构,健全直接税体系,健全地方税体系,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等。

  除此之外,税收出现在创新、环保、就业、开放等十余个篇章,涉及多个领域。记者梳理发现,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税收出现在7个章节,涉及财税体制改革、收入分配、国际开放、环境保护、住房保障等内容。5年之后,在刚刚公布的“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中,税收的职能作用体现在了更多领域——

  支持创新方面,要进一步以税收优惠方式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减轻企业负担方面,要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果;

  构建新格局方面,要“完善减税降费政策”以畅通国内大循环,“降低进口关税和制度性成本”以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加大税费优惠和信贷支持力度;

  绿色发展方面,实施有利于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政策;

  对外开放方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等,加强海关、税收、监管等合作;

  促进就业方面,健全培训经费税前扣除政策;

  优化收入分配方面,要加强个人所得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和慈善制度的财税激励政策;

  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加强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副院长高培勇表示,现代财税体制建设牵动未来5年、15年乃至更长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伴随税收从经济范畴走向国家治理范畴,税收将在更多领域发挥作用,更好地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从“建立”到“完善”:

  现代税收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

  “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擘画的税收改革路线图中,一些关键词的改变尤为引人注目。

  从“十三五”到“十四五”,“建立现代税收制度”已经演变为“完善现代税收制度”。一词之差,表明现代税收制度建设已进入新阶段。不仅是从“建立”到“完善”的关键词更换,将财税与金融体制放在一起的表述“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同样是新提法,不同于十三五规划纲要中的“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将‘财税金融体制’放在一起的新表述,表明了‘税’在‘财政金融’中的显著地位。”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十三五”时期现代税收制度的基本框架已经搭建起来,“十四五”时期任务将更多地转向精耕细作,集中在制度的完善上。

  如何完善?规划纲要草案也已有了明确部署。

  “健全直接税体系,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表示,“十四五”时期对直接税的改革很关键。企业所得税制可从进一步降低税负、打造绿色税制体系等方面加以完善;在“十三五”时期完成重要改革的个人所得税,改革重点则落在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上,落实税收公平原则。“从本质上讲,‘十四五’期间的直接税制度改革的核心在于结构性调整,增强税制的系统协同效应,最终推进税制公平。”李旭红说。

  “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杨志勇认为,地方税体系的健全需要进一步明确划分原则并保持稳定,发挥分税制的激励功能,更好地调动中央和地方财政的两个积极性。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纲要草案在完善现代税收制度中提到三个税种,分别是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后两者作为我国的主力税种,同时也是尚未立法的税种,其改革受到广泛关注。

  增值税方面,规划纲要草案提到“进一步优化增值税制度”。近几年来,经过多轮改革,我国已基本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增值税制度。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表示,“十四五”期间需继续推进增值税改革,推动建立税率单一、调节消费和体现中性的现代增值税制度。

  消费税方面,规划纲要草案提到“调整优化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推进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李旭红表示,在“十四五”时期,消费税改革也将成为税改重点,通过调整征收环节与收入归属、统筹立法等举措推进改革。

  “智慧税务”首次写入:

  税收征管现代化进程加快

  “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建设智慧税务,推动税收征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关于税收征管的描述,简短又意蕴深远。

  不难发现,这是“智慧税务”首次写入规划纲要草案中。“‘智慧税务’第一次出现在规划纲要草案中,充分彰显了新发展阶段税收高质量发展的主题。”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表示,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智慧税务建设必不可少。

  李平介绍,2018年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顺利完成之后,税务部门逐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税收征管领域应用越来越广泛、越来越有成效。

  这期间,智慧税务建设也在应时应势中迈上新台阶。“十三五”期间,金税三期工程在全国上线,税务部门全面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建设全国规范统一的电子税务局,科技兴税的步伐始终向前迈进。

  在此基础上,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有了更深层次的使命。杨志勇认为,“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是更好地改善纳税服务的要求,是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是进一步提高税收领域国家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

  专家认为,“十四五”时期,体现高效率的税收征管信息技术应用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体制将进一步优化。“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进税收征管的数字化转型,开启智慧办税新时代,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李平表示。



  ●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鼓励社会以捐赠和建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

  ●实施更大力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完善激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健全薪酬福利、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税收优惠等制度。

  ●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果,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升制造业根植性和竞争力。

  ●创新适应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和产业融合发展需要的土地、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

  ●完善减税降费政策,构建有利于企业扩大投资、增加研发投入、调节收入分配、减轻消费者负担的税收制度。

  ●降低进口关税和制度性成本。

  ●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规划建设一批中国特色市内免税店。

  ●积极参与数据安全、数字货币、数字税等国际规则和数字技术标准制定。

  ●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大税费优惠和信贷支持力度。

  ●完善现代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健全直接税体系,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推进扩大综合征收范围,优化税率结构。聚焦支持稳定制造业、巩固产业链供应链,进一步优化增值税制度。调整优化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推进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规范完善税收优惠。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建设智慧税务,推动税收征管现代化。

  ●发挥住房税收调节作用,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实施有利于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政策。

  ●加快推进制度型开放。完善出入境、海关、外汇、税收等环节管理服务。

  ●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以货物贸易“零关税”、服务贸易“既准入又准营”为方向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等,加强海关、税收、监管等合作。

  ●健全培训经费税前扣除政策。

  ●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发挥慈善等第三次分配作用,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健全直接税体系,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和监管。

  ●优化社会救助和慈善制度。完善财税等激励政策。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加强财政补助、购买服务、税收优惠、人才保障等政策支持和事中事后监管。

  ——摘自“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