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关于进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以及纪念馆第一道门的门票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2]237号 1992-1-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对于进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以及纪念馆的第一道门的门票收入在一九九一年底以前免征营业税的规定业已期满。鉴于上述单位的经营仍存在一定困难,经研究,对进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以及纪念馆的第一道门的门票收入在一九九三年底以前继续给予免征营业税的照顾。 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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