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转发《关于中国银行为三贷业务申请免征印花税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京税三[1992]506号 1992-07-16 西城区分局(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国税地函发[1992]016号《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银行为“三贷”业务申请免征印花税问题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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