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京地税个[2006]495号 2006-12-06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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