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开始,根据个人所得税征管方面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2023年12月1日起,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确认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特别提醒要在本月(12月份)内完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
具体如何操作如下所示—— 下载并打开个税APP,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
提醒事项: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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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1.有新的专项附加扣除支出,如赡养老人满60周岁、孩子出生、发生符合条件房贷支出等情形;
2.子女年龄或者教育阶段发生变化的,如已满3岁(则由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改成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从学前教育到义务教育、转学、留学等的情形;
3.有老人在2023年去世并申请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则2024年可能不能再申请的;
4.有需要修改2024年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比例和扣除人的;
5.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2024年由另一方申报的;
6.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如买房后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申报住房贷款利息的。
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经确认后,需单位代扣代缴的,请选择“扣缴义务人申报”,可委托就职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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