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无缝化管理初探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12-11
摘要:  内容提要:目前,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理论和实践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试图将工商企业无缝化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导入税务机关具体税收管理实践中,探讨税务机关无缝化管理模式的构建,并提出了加快实现无缝对接的一系列途径。   一...

  2、无缝责任链。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工作具有其逻辑上的连续性,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出问题。按照无缝化管理要求,税务机关内部要建立一套较为严密的岗责体系。一方面要合理界定各部门主要职能,合理划分各自的权限,明确各自的业务范围,减少职能交叉,防止工作缺位。另一方面,要做到按要求集中,按环节设岗,按流程运作,按岗位定责,按岗责考核,形成“人人围绕职能转,个个奔向目标干”的工作格局。具体操作时可分解为以下三个层面的工作:一是明确分工,规范内外部机构设置及职责,符合征管工作实际要求,切实加强税源管理工作。二是细化责任。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细化工作岗位,形成统一、规范的岗责体系,保证征管业务流程衔接紧密、运转顺畅。三是责任到人。在合理划分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将各个岗位的职责进一步细化,落实到人,避免职责交叉或缺位。
  3、无缝服务链。为体现无缝化管理顾客导向的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要进一步完善“一站式”服务体系,把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类事项统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各部门在后台紧密合作,加强内部各环节的衔接节奏,避免出现纳税人来回跑、多头跑的状况,更好地为纳税人创造科学、合理、人性化的办税环境。要注意解决特殊时期办税拥挤问题,通过与纳税人协商、开展预约服务等措施,提高办税效率。其次,要加强税收宣传咨询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加强税收政策和管理方式变化的宣传告知,使纳税人及时了解政策变化,熟悉办税程序,掌握管理要求。如可在国税外网上设置咨询专栏,及时解答纳税人的疑问,定期公布相关税收政策和各具体涉税事项的办税指南和操作流程。另外,要进一步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大力推行“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增强税收执法和服务的透明度。
  4、增值效用法。在繁杂的业务流程中确认每一道环节、每一个步骤是否能够增值,是否能给工作带来实际效用,是否能够更好的完成我们的工作目标,摒弃那些浪费、重复、无用的环节,将各个环节区分为主要序列工作和“离线”工作,不能取得增值效用的环节将“离线”或归并到主要序列中。税务机关也可以按照结果导向原则,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目标,将增值效用不明显的步骤简化归并,在部影响办税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税效率。一是删除非增值环节。原来业务流程中大量的审批环节,其中一部分审批完全可以交受理人员直接行使,在合理范围受理环节完全可以直接审批。二是对类似业务进行简化合并。比如税务机关可以归并各类调查活动,开展综合性调查,一次到户采集纳税人的全部基本信息,并实行定期更新。调查后的信息储存于纳税人基础信息库中,需要时可以随时调用。三是对逻辑关系进行整合,详细分析主要业务流程,针对其中有些流程中的逻辑关系进行重新考虑,重新设计和优化。
  5、分类鉴别法。分类鉴别法是按照具体处理对象的不同,采用不同的程序和方法区别对待,有些按原定程序进行,而有些可以简化处理过程,而不采取“一刀切”的做法。税务部门目前同一类税务事项基本采用同一套程序处理,其实可以按照性质轻重不同、金额大小不同、纳税人类别不同的情况,适当简化处理程序,在不违反税收政策原则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也节约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双方的成本。将现有税收业务重新梳理后经过分析,可将现有业务按其性质划分为三类:纳税人找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型)、税务机关找纳税人(税源管理型)、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互动(内部管理)三类。把纳税人找税务机关的办税事项集中到办税服务厅,实现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单点接触,按照“咨询—受理—核批”的流程进行处理;把税务机关找纳税人的涉税管理事项集中到管理部门,解决税务机关多头找的问题,按照“调查—评估—执行”的流程进行处理。鉴于纳税评估工作特殊性和重要性,有纳税评估科室单独进行处理。具体如表1所示。
  
  办税服务类 税源管理类 内部管理类
  1 税务登记 催报催缴 纳税评估 
  2 有关税收管理证明受理、开具工作 调查核实  
  3 办税员管理 重点税源监控  
  4 发票抵扣联认证 执法检查  
  5 发票发售 日常检查  
  6 行政许可    
  表1 税收业务按照性质分类
  6、标杆管理法。标杆管理又称基准管理,是支持组织持续学习和创新的最重要而又有效的管理工具和管理方法之一。根据无缝化管理原理,将标杆管理引入税务部门,对于税务部门内部学习、组织变革及提高绩效都能产生良好的推动作用。税务部门可按照以下程序实施标杆管理:第一步是确立标杆。对税务部门而言,能够产生的“标杆”主要有两个层次:一是内部标杆,即内设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标杆;二是外部标杆,又可分为税务系统其他单位的标杆和税务系统以外其他公共管理部门的标杆。第二步是找出衡量绩效的指标。结合税务部门的自身特性,用以衡量绩效的指标可以整合为征管质量指标、成本效率指标、纳税服务指标、执行效果指标、公平指标等。第三步是确定目标。通过搜集标杆数据,处理、加工标杆数据并进行分析,与本单位自身同组数据进行比较,进一步确立自身的奋斗目标和应该改进的地方。第四步是制定实现目标的具体计划与方案。第五步是系统学习与贯彻执行。第六步是执行方案并追踪考核。税务部门在实施标时要注重模仿与创新并举,模仿是取得短期效果的最经济有效的手段,而创新才是获得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最根本的途径。
  (三)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加强和谐团队建设
  加强税务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干部队伍自身素质,打造和谐团队,是税务机关导入无缝化管理的重要保障。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两大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以学习为动力,提升干部业务素质。基层税务组织是直接负责税收征管和为纳税人服务的一线单位,是全部税收工作的基础,抓好基层建设至关重要,而要在基层税务机关导入无缝化管理,必须让全体税务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在工作中学习,在实践中提高,努力创建一支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廉洁型班子。目前开展的六员培训、岗位练兵、能级考试、双百能手竞赛以及各项技能达标等活动都有力推动了税务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另外,无缝隙组织中提倡用“通才”取代“专才”,只有“通才”才能使职能交叉的团队发挥出最大的效能和效率。税务干部不能局限于学习本岗位的各项业务技能,也应多了解其他部门的相关业务,如果对整套业务流程不熟悉,根本无法实现各部门间的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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