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为出资后全部归还如何帐务处理?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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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0-11
摘要:问:有一个注册资金为50万元,由另一家公司代垫出资50万,验资后,全部归还给代垫的公司,后面,又向代垫出资的公司借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现问本公司如何进行帐务处理,出资公司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问:有一个注册资金为50万元,由另一家公司代垫出资50万,验资后,全部归还给代垫的公司,后面,又向代垫出资的公司借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现问本公司如何进行帐务处理,出资公司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答:对于公司的虚假出资及抽逃出资方面应负的相应责任请遵循《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这里不进行讨论。
(1)另一公司代为出资的行为其实是替投资者出资,还款的主体也应该是投资者而不是公司,公司的帐务处理上应该是投资者借公司的钱,去清偿另一公司的代为出资,是投资者的个人行为,公司账务处理上不用体现。
投资者借公司的钱时:
借:其他应收款-投资者50
贷:银行存款 50
借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5
贷:短期借款(或其他应付款)-出借公司5
(2)对于代垫公司来说,只有往来处理。
借给对方钱作为出资:
借:其他应收款-投资者50
贷:银行存款50
收回代垫出资款:
借:银行存款50
贷:其他应收款-投资者50
借钱给对方作为启动资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借款公司5
贷:银行存款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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