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从价计征有望2014年实施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王力凝 人气: 时间:2013-11-30
摘要:  低迷许久的煤炭行业,终于迎来了中央层面的政策利好支持。   11月27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正式公布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坚决遏制煤炭产量无序增长、切实减轻煤炭企业税费负担...

  低迷许久的煤炭行业,终于迎来了中央层面的政策利好支持。

  11月27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正式公布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坚决遏制煤炭产量无序增长、切实减轻煤炭企业税费负担、营造煤炭企业良好发展环境等五方面意见。

  “国务院要求财政部和发改委在2013年年底对重点产煤省份的收费情况进行清理, 这意味着长期困扰煤炭行业的高税负问题将得到集中整治,这会对国内煤炭企业构成极大利好。”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在接受《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采访时表示,清理税费的同时,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有望在2014年实施。

  煤炭企业望减负
  国务院文件指出,发布这一《意见》的背景在于,2012年以来,受市场需求下降、煤炭工业转型升级滞后以及税费负担与历史包袱较重等因素影响,煤炭行业出现结构性产能过剩、价格下跌、企业亏损等问题,运行困难加大。

  港富集团黑色行业首席分析师张志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中“减轻煤炭企业税费负担”成为行业内最为关注的政策。国务院要求,财政部、发改委要在年底对重点产煤省份煤炭行业收费情况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坚决取缔各种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切实减轻煤炭企业负担。

  长期以来,煤炭行业的高税负问题成为困扰企业发展的一大顽疾。特别是从2012年开始煤炭告别“黄金十年”,价格节节下行,“减负”成了国内煤炭企业的呼吁。

  此前,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发布的《加快推进我国煤炭税费制度综合改革研究报告》称涉煤的税费不少于109项,除21个税种外,还有不少于88项的各种规费。其中,包括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及采矿权使用费、探矿权及采矿权价款、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铁路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港口建设费、生态补偿基金、造林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及各种协会会费等。除了税收以外,各种政府的收费已占到了煤炭企业净利润的43%。

  “以陕西省为例,煤炭企业平均税费140元/吨,占到了煤炭价格的三分之一以上。煤炭行业的"减负"已经提了很久,我们也希望这一次能够见到切实的效果。”陕西榆林一家煤炭企业负责人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煤炭行业的部分税税率高、重复征收以及过多的不合理政府税收,让企业背负着沉重的负担,这对煤炭价格以及整个行业的平稳运行都造成不利影响。

  除此之外,《意见》还提出了遏制煤炭产能、加强进出口管理等行业监管要求。

  在遏制产能方面,提出严格新建煤矿准入标准,停止核准新建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同时逐步淘汰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重点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加快关闭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隐患严重的煤矿。

  另外在加强煤炭进出口管理上,国务院要求完善差别化煤炭进口关税政策,鼓励优质煤炭进口,禁止高灰分、高硫分劣质煤炭的生产、使用和进口。

  2013年5月,国家能源局下发了限制进口煤的征求意见稿,要求从国外进口的动力商品煤炭热值不得低于4544大卡/千克,硫含量不得高于1%,灰分不得高于25%。不过,上述意见稿由于受到国内电企的抵制,最终并没有正式实施。张志斌认为,随着国务院《意见》的下发,对劣质进口煤的限制政策也有望在随后得到修改并正式出台。

  资源税改革加速
  在清理整顿涉煤收费基金的同时,国务院要求加快推进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在具体的执行上由财政部、发改委、税务总局、国土资源部、能源局和工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韩晓平认为,如果煤炭行业的不合理收费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煤炭资源税改革也将在2014年上半年加速推出,预计将会在贵州、新疆等省市进行先行试点。而在此前的十八大文件中,同样提出加快煤炭等产品资源税改革。

  目前中国的石油、天然气资源税已经在2011年改为从价计征,税率5%,而煤炭资源税仍实行从量计征,其中焦炭每吨收税8~20元,其他煤炭因地制宜每吨征收0.3~5元。

  “煤炭是中国使用最为广泛的能源产品,其资源税改革相较于油气资源更为复杂。”西南财经大学一位财税行业学者告诉记者,收取资源税的目的,就是要促进资源的有效合理利用。从量计征只是根据企业的销售数量来征收,这种征收方式虽然操作简单,但是却不受资源价格变动的影响,无法体现有效利用资源的目的。从价计征的优势在于和资源价格紧密联系,价格越高缴纳的税越多,在这种压力传导下有利于下游企业提高利用效率,同时有利于遏制上游企业无规开采。

  目前煤炭价格已经低位运行了超过1年半的时间,这也为煤炭资源税的改革提供了有利时机。上述学者认为,预计煤炭资源税税率将和石油、天然气收取的5%持平,或小幅低于这一税率。

  实际上,资源税的从价计征也会为地方政府增加财政收入。以2010年最早进行石油、天然气改革的新疆为例,其2010年至2012年,共计增加油气资源税收入115.65亿元。正因如此,不少地方政府也对资源税改革抱以热情。

  如今在中央对于煤炭资源税改革下,不少地方政府已经开始行动。

  据了解,11月22日被称为“西南煤海”的贵州省在召开的政府常务会议上,煤炭资源从价计征改革进行了讨论。

  据贵州省财政厅厅长李岷建议,除国家设立的排污费、资源补偿费、水土保持费、教育附加费、育林基金、残保基金等收费项目外,全省各级设立的涉煤企业各种收费项目应一律取消,同时分市县核实涉煤收费情况,作为下一步核定收支基数和办理既得利益财力划转的依据。在清理收费基础上,尽快推出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

  而根据贵州省省长陈敏尔的发言,希望将煤炭资源税改革做成全省深化改革的成功案例,税率的设定要考虑企业负担,研究改革后的利益分配机制等环节。

  而记者也了解到,受益于油气资源税改革,新疆也在积极争取入围煤炭资源税的首批试点。不仅如此,山西、陕西等产煤大省目前也在逐步推进“清费立税”的工作。

  韩晓平告诉记者,如果按照5%的税率进行征收,煤炭企业的成本也将相应增加。而如果目前收取的不合理税费能够得到真正清理,煤炭企业的负担也不会出现大幅上升。

  电煤谈判现变局
  11月27日,环渤海5500大卡动力煤综合平均价格报于676元/吨,连续3个月呈现出上涨之势,这是煤价从2012年以来首次连续上涨。而从9月中旬以来,国内煤炭现货价格也已经从最低的520元/吨,上涨到目前的590元/吨,涨幅超过13%。

  张志斌告诉记者,随着下游企业进行集中冬储,煤炭需求出现好转之外,煤炭行业的扶持政策等多重因素刺激了煤炭价格的上行。在这一轮煤市回暖中,神华集团、中煤集团等大型煤炭企业抓住了机会,对产品价格进行多次上调。

  记者获得最新数据显示,继在此前两次上调产品价格之后,神华集团近期又发通知,要求在11月28日至12月4日的销售期中,将5500大卡煤炭价格上涨11元/吨,其余煤种报价均上涨17元。而神华5500大卡煤炭散户市场价上涨17元到达609元/吨,突破600元大关。

  “我们预计煤炭价格还会继续上涨,可能会超过610元~620元/吨的水平。”陕西榆林一位煤老板表示,将积极关注神华集团的价格变动情况,目前对煤炭价格较为乐观,预计一直到春节之前价格都不存在大问题。

  按照往年的惯例,煤炭企业和电力、钢铁等企业的煤炭订货会议将在12月中下旬召开,煤炭供需方将根据来年的煤炭采购量,对合同价格进行谈判。

  然而,本轮煤炭价格上涨,将为电煤谈判博弈带来新的变局。

  “去年是电力企业明显处于上风地位,但现在价格涨上去后,煤炭企业的话语权又将明显增强。”一位煤炭行业人士告诉记者,去年电煤合同是参照指数价格下浮10元/吨,这就是说电力企业拿到的合同煤仍比市场煤价格低。而在今年的谈判中,以神华集团等“三巨头”企业为代表的煤炭企业已经公开表示,2014年的没执行合同价格将不采用这一定价方式,而改为在指数的基础上进行灵活定价。

  更为值得关注的是,煤炭价格的上涨将会对2013年起实施的煤电联动产生影响。按《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电价。此前,业内预期在今年10月下调火电上网价格之后,销售电价也将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实施。

  但在业内人士看来,受煤炭本轮价格上涨,也拉涨了全年的煤炭价格变动幅度,销售电价下调的预期或将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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