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走出去” 需要税相助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中国税务报 人气: 时间:2016-01-29
摘要:在越来越多的走出去企业中,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是普通的一员。介绍公司时,该公司财务部总经理黄建洲不无自豪地说:中工国际承包各类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业务范围已基本涵盖中亚、东南亚、拉美、非洲等一带一路沿途国家。 业务多、范围广,涉税问

在越来越多的“走出去”企业中,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是普通的一员。介绍公司时,该公司财务部总经理黄建洲不无自豪地说:中工国际承包各类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业务范围已基本涵盖中亚、东南亚、拉美、非洲等“一带一路”沿途国家。

业务多、范围广,涉税问题自然不少。对此,黄建洲深有体会:税收政策的扶持,税务机关的帮助,是企业“走出去”步伐稳健的必要条件。

黄建洲介绍,这两年,结合国家战略,中工国际在聚焦国际工程承包主业的同时,开展特许经营并投资优质资产,实现工程承包、投资双轮推动。

但实现“双轮驱动”并非一帆风顺。在投资过程中,中工国际遇到了复杂的海外资产整合税务问题:什么情况该缴税?怎么缴?在一筹莫展之际,黄建洲拨通了主管税务机关——北京市海淀区地税局科技园税务所的电话。

“令我们有些意外的是,接到申请后,科技园税务所第一时间就到了企业。”税务机关的多次上门、深入了解,让黄建洲心里有了底。更让黄建洲没想到的是,税务局“想纳税人之未想,做纳税人之未做”,主动帮忙分析资产划转业务能够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中工国际在资产划转、业务重组过程中理清了纳税责任和义务。

“对我们来说,这已经不仅仅是省一笔钱的事,更多的是感动,感动于他们的专业、敬业,感动于税务机关的令出必行。”黄建洲说。

“走出去”的每一步,充满了挑战与未知。作为世界500强企业的子公司,企业重组是中工国际在“走出去”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举措,而相关的税收政策问题也成为黄建洲最为关注的内容。

近年来,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等分别发布了许多文件、税收法规,促进企业重组,整合资源。特别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重组,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的特殊性税务处理,在政策上放宽了股权和资产并购使用特殊重组的条件。“这将大大降低集团内企业内部交易的税收成本,促进企业资源整合和业务重组。”黄建洲表示。

参考政策,黄建洲和他的同事发现,对中工国际在资产重组中涉及不动产的直接划转能够享受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但我们有些不确定。”

在他看来,随着国内经济的飞速发展,房产的价值较之原值已经产生了巨额增长。“如果上述不动产划转行为涉及纳税义务,将对公司资源整合、优化产业结构产生巨大影响。因此我们希望,国家税务总局能够帮助‘走出去’企业降低纳税成本,对资产划转过程中涉及的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参考财税〔2014〕109号文件的规定,给予一定减免,以支持企业发展,推动企业‘走出去’,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黄建洲说。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