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税环市社投通公告[2019]1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环市税务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07-16
摘要:因你(单位)不在注册地经营,且无法联系你单位相关人员,本文书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你单位,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环市税务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蓬江税环市社投通公告[2019]1号      2019-07-16

江门市互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700345280714L):

  截至2019年5月31日,你单位未为梁苑琳(身份证号440782198903276827)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十五条、第五十九条和《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实施办法(暂行)》第三条第(三)项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环市税务所办税服务厅为梁苑琳办理个人社会保险登记,并为梁苑琳补缴2015年9月1至2018年1月25的社保费。逾期不改正的,将由税务机关按规定确定你(单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因你(单位)不在注册地经营,且无法联系你单位相关人员,本文书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你单位,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

  如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不服,可自《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视为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视为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办税服务厅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行政总汇四楼D区(企业、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咨询电话:3298211

  江门市天河东路23号(个体户),咨询电话:3313016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领取地址:江门市天河东路23号/江门市五福三街20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环市税务所

2019年7月16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