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服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装卸、仓储和船舶进出港口、引航、靠泊等相关手续的业务活动。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4项规定:“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属于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适用上述文件规定计算销售额。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无车承运与货运代理的区别: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等相关手续的业务活动,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两者承担的责任不同,无车承运企业要承担运输责任,包括运输途中对毁损货物的赔偿等;而货运代理模式下,要承担运输责任的只是实际的承运人,货代企业只担任了撮合两者交易的中间人角色。“无车承运人”是以承运人的身份向货主收取运费。在整个运输过程中,“无车承运人”在收取货主运费后,需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并向其支付运费,赚取两者的运费差价;货运代理人收取的是服务中介费。因此,是否赚取运费差价,是判断经营者是否承揽无车承运业务的重要依据。 对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1.纳税人提供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以及向国际运输承运人支付的国际运输费用,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2.纳税人为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提供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参照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规定执行。3.委托方索取发票的,纳税人应当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向委托方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来源:中汇武汉税务师事务所十堰所 作者:黄时光
货运代理企业的有关涉税问题 问题:实行差额上税的货运代理业,营业税主表的收入项填写1、实际开出发票的收入额-相关费用(运费、港杂费等)后的差额,2、还是主表填开出的发票金额,《营业税减除项目表》填费用(港杂费等)。如果按2来填写,所得税核定征收,收 入项如何填写? 取暖费在个人所得税表中填写在哪一项中? 货运代理业有没有印花税?外贸出口(有内销)业的运费(有海运、空运、运杂费、按7%抵扣进项税的运费)分别如何上印花税? 答复:流转税管理处:营业税主表的收入项应按企业取得的代理费收入填写。 财产与行为税管理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运凭证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90)国税发173号文件规定:在货运业务中,凡是明确承、托运双方业务关系的运输单据均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鉴于目前各类货运业务使用的单据,不够规范统一,不便计税贴花,为便于征管,规定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各类货运的应税凭证。 在货运业务中,凡直接办理承、托运运费结算凭证的双方,均为货运凭证印花税的纳税人。代办承、托运业务的单位负有代理纳税的义务;代办方与委托方之间办理的运费清算单据,不缴纳印花税。 企业所得税管理处:根据税法规定,你公司在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时,收入总额应填写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当期取得的代理业务收入和税法规定的应税收入,按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和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管理处:使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进行申报时,取暖费补贴收入填入《正常工资薪金收入》表中的“不征税所得”项目内。 来源:安徽财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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