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国税外[2000]50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0-06-12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向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企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个人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国税外[2000]50号     2000-06-12

  税屋提示——依据津国税际[2009]14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工作规程,本法规自2009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并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主要从事兴办资助有利于解决人口问题的社会公益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向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企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个人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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