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地税征[1999]3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税务代理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99-01-13
摘要:税务代理活动是集税收业务、相关法律、财务会计知识于一体的智力转让型劳动,与其他中介机构一样,理应得到相应的报酬。但税务代理的收费,应该根据代理的工作量和技术繁简程度,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合理收取。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税务代理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地税征[1999]3号              1999-01-13


各市、地、县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二分局、外税分局、稽查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地方税收征管改革的逐步深入,为我省地方税收的税务代理工作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为加强我省地方税务代理的管理,规范地方税务代理的执业行为,促进地方税务代理业健康、规范、迅速发展,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地方税务代理机构与地方税务机关的关系

  地方税务代理机构是社会中介组织,而地方税务机关是国家行政执法部门,它们两者不同的性质决定了它们之间不是从属关系,也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但地方税务机关作为国家行政执法部门对地方税务代理机构在工作上有监督、指导权,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对税务代理机构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因此,它们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执法与支持协助执法的关系。从法律角度讲,两者都依法行事,地方税务机关必须依法征税,地方税务代理机构必须依法代理涉税事宜。地方税务机关不能利用行政手段强制代理,不能将行政执法职权转为税务代理,也不能干预地方税务代理机构的自主执业。地方税务机关对地方税务代理工作应坚持指导但不干预,重视但不代替,支持但不包揽,摆正各自的位置,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关系。努力把地方税务代理机构办成自主执业,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社会中介组织,独立、客观、公正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代理服务。

  二、地方税务代理是地税征管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务代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入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因此,要把发展地方税务代理业作为深化地税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来抓。新的地税征管模式是建立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制度,取消专管员管户制度,强化税务稽查,加大执法力度。随着税制的越来越完善,对纳税人的办税要求也越来越高,纳税人自行办税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从而地方税务代理的必要性也就越来越明显。税务代理机构要把握好这个有利时机。当然,在目前税务代理发展初期,税务代理机构不能仅仅依靠税务机关的支持;而应该积极争取主动,主动寻求纳税人委托税务代理业务。在代理《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规定的九项代理业务外,地方税务代理机构还要积极开拓业务,要只争朝夕,木能等待观望。地方税务代理机构可以结合我省实际,开展一些其他代理业务,如代办税务筹划;税务清算;代办办税员培训、办税员资格年检;税务登记证换证、验证;税前弥补亏损审核;财产损失审核以及分类纳税申报管理中无办税能力的C类纳税人的涉税事项等等。

  三、强化地方税务代理业的基础建设

  加强和完善基础制度建设,促进税务代理业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轨道发展。从注册税务师角度来说,无论是全面代理还是单项代理,必须要有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要有规范的执业准则,要有严格的职业道德规则,要有科学严谨的工作方法,要有较高的执业素质等。从税务代理机构角度来说,税务代理基础制度建设,要与发展税务代理同步进行;要在实践和发展中逐步建立起一整套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和自律性的运行机制,包括人员管理制度,业务指导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考核培训制度,检查监督制度,劳动报酬分配制度,财产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奖罚兑现,激励全体从业人员奋发向上,以推动地方税务代理工作健康、规范、迅速地发展。

  四、规范地方税务代理的执业行为

  首先是依法代理。依法代理是税务代理必须坚持的原则。地方税务代理机构为纳税人承办一切税务代理业务,都要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绳,做到客观、公正,为纳税人合法权益服务,为税收工作服务。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帮助纳税人偷逃税款,要在保证税法正确执行的同时,得到纳税人和地方税务机关双方的信任。

  其次是自律。自律是税务代理机构树立良好自我形象的保证,要在诸多的中介机构中站稳脚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的努力。因此,税务代理机构要加强自身形象的设计,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使用文明用语,公开承诺服务,做到优质、高效、平价。只有取得广大纳税人的肯定,才能赢得社会的信任,税务代理事业才能得到成功的发展。

  再次是廉洁。廉洁是税务代理人员政治素质的体现,把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作为职业道德评价的标准,此项工作在税务代理工作中要常抓不懈,这是税务代理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

  最后是优质高效。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优质高效的服务是税务代理机构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也是税务代理人员业务素质、技术水平高低的综合反映。因此,加强代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代理人员的执业水平和整体素质,是取得优质高效服务的必要手段。

  五、理顺地方税务代理业的收费

  税务代理活动是集税收业务、相关法律、财务会计知识于一体的智力转让型劳动,与其他中介机构一样,理应得到相应的报酬。但税务代理的收费,应该根据代理的工作量和技术繁简程度,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合理收取。中介机构重在服务,要着眼于长远利益,提倡多服务,合理收费,先服务,后收费,对少数困难企业可以只服务,不收费或少收费,坚决反对多收费和乱收费等急功近利的行为。

  六、加强地方税务代理业的队伍建设

  加强税务代理业的队伍建设是保证税务代理健康发展的关键。队伍建设要把好“人口”关,选拔税务代理人员要采取考试考核办法,录用德才兼备的人才加入税务代理组织。一方面,可从地方税务机关分流部分人员充实税务代理队伍,并聘请精通税收业务、经验丰富、身体健康的离退休税务干部;另一方面,要吸收专业知识对口的大、中专毕业生,还可根据代理条件向社会公开招聘。对在岗的代理人员要加强后续教育,采取定期集中培训、定期考试等多种形式,以促使税务代理从业人员随时掌握税收政策法规的变化情况,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树立客户至上的服务思想。同时在税务代理人员中,引进激励机制,实行竞争上岗,优胜劣汰,对不能胜任的代理人员坚决予以辞退,以提高税务代理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促进税务代理业健康、规范、迅速地发展。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1999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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