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督函[2021]14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117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6-15
摘要:厦门港作为集装箱干线港,是厦门国际航运中心的主要载体和海峡两岸交流的重要口岸。2020年,厦门港攻坚克难、奋勇前进,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140.53万标箱,实现历史首次单月突破百万标箱、赶超高雄港突破百万标箱的好成绩。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1175号提案答复的函

厦府督函[2021]14号      2021-06-15

任世杰委员:

  《关于发挥全省港口企业整合优势进一步做强做大厦门国际集装箱干线港的建议》(第2021117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厦门港作为集装箱干线港,是厦门国际航运中心的主要载体和海峡两岸交流的重要口岸。2020年,厦门港攻坚克难、奋勇前进,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140.53万标箱,实现历史首次单月突破百万标箱、赶超高雄港突破百万标箱的好成绩。今年一季度,厦门港全港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均保持两位数增长,创同期最好水平。截至目前,全港共有集装箱班轮航线165条,其中外贸航线117条,通达55个国家和地区的149个港口。港口排名跻身全球第14位、全国第7位。

  接到《建议》后,我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厦门港口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厦门海关、厦门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进行认真分析与研究。《建议》围绕目前存在的全省发展力量相对分散、尚未完全形成一致对外的整体合力等问题,从统一认识、规划保障、政策联动、向上争取等方面提出的建议措施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意义,对我市打造集装箱干线港提供有效参考和借鉴,我市将在下一步推进工作中加以结合采纳。

  二、工作成效及下一步计划

  (一)不断自我革新,加快构建智慧化港口

  近年来,我市不断坚持深化改革和技术创新,大力推动港口智能化改造提升,陆续建成5G全场景应用、港口收费无纸化结算平台等多个国内首创港口服务项目,港口信息化水平逐步提高,实现多个创新项目屡获全国性奖项或被列为全国示范工程。今年以来,推动完成海润码头全智能化改造工程首批设备联调,正式上线嵩屿码头智能装卸平台,创新发布厦门港引航船舶信息可视化平台,实现全国首创引航、拖轮、码头、船公司等船舶作业信息全程可视化,有效促进港航企业降本增效,助推智能化港口建设再上新台阶。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发扬先行先试、勇于创新的精神,不断用创新的理念解决行业痛点、突破发展难点,构建高效智能的现代化港口。

  (二)发挥政策效用,促进集装箱产业发展

  我市持续出台港口政府性收费减免措施,2020年全年为企业减免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引航费等三项费用共计1.45亿元,今年一季度,共为企业减免货物港务费和引航费约1960万元。同时,积极做好省市两级促进港航发展政策的宣传宣贯,正在落实市级港航扶持资金审核工作,并推进2020年度省级港航发展专项资金企业申报工作,促进厦门港的集装箱运输、“丝路海运”航线、海铁联运等业务实现高能级增长。

  下一步,我市将根据新发展要求不断优化完善港航扶持政策,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吸引航商将更多资源注入厦门,推动厦门港做大做强集装箱干线港。

  (三)坚持规划引领,明确港口战略定位

  2019年,已推动《厦门港总体规划(2035年)》获得部省联合批复,进一步明确厦门港九大港区的功能定位,以促进厦门港持续做大做强,力争到2035年实现厦门港全年集装箱吞吐量突破2000万标箱,同时,围绕我市“十四五”发展纲领性文件,目前,《厦门港“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已完成,明确到2025年,厦门港年集装箱吞吐量将达到1400万标箱。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推进港口资源整合,优化港口功能布局,提高港口利用效率,将《厦门港总体规划(2035年)》的相关要求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中。

  (四)推动功能调整,发挥港口核心业务能力

  围绕《厦门港总体规划(2035年)》和港口高质量发展目标,我市积极推动港口功能布局优化工作。同益码头对台货运功能转移正在有序推进,并已着手开展海沧港区码头股权结构调整,加快推动邮轮物供基地建设,协调对接东渡港区、海沧港区大宗散货功能往后石港区逐步转移。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抓实抓细各项港口功能调整工作,促进港口作业效率有效提高,提升港区集装箱运输能力,进一步凸显厦门港的国际集装箱干线港定位。

  (五)审慎决策调整,保障港口优先发展

  我市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福建省港口条例》,科学规划港口码头,合理利用岸线资源,不断完善港区后方配套物流用地规划和功能管控,增加临港物流用地。同时,加强港口总体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衔接,严控规划港区范围内非港航业务的发展,对港口功能调整后的港城空间进行高水平和前瞻性规划,为港口临港产业和高端航运服务业的发展留足空间,实施战略留白。

  下一步,我市将研究厦门港建设发展所需的用地、用海需求,在城市发展规划中,突出港口发展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扩大港区后方陆域配套用地。

  (六)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港口创新发展

  1.推动扩大对外开放。为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优质发展,我市积极向上争取相关政策支持,截止目前,已向海关总署申请并获批在厦门港开展国际货物过境运输业务资质和在港区直接开展国际中转集拼试点,持续落实中资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从事沿海捎带业务试点,推进内支线船舶捎带港内驳运业务开展,允许在厦门自贸片区海沧保税港区开展内贸集装箱业务试点工作,实现全国首创邮轮“保税物供”业务模式。现阶段,我市正在向上争取支持厦门港实施启运港退税试点,即借助福建港口企业资源整合的契机,对以福建省及周边港口为启运港,以厦门海沧港综保区、东渡港区为离境港的水运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境内货物启运出口即可退税,由此减少企业资金占压成本,吸引全省港口货源集聚、扩大我省货源路径、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促进提升我省港口竞争力。该方案已上报财政部,下一步,我市将持续跟踪政策批复进展情况。

  2.促进保税船燃业务发展。为招引更多船舶挂靠厦门港,我市积极推进保税船燃业务发展各项工作,制定出台《厦门市推进保税船燃供应业务发展工作方案》,并已取得阶段性落实成效。一是稳步推进相关规划研究,已完成《厦门保税船用燃油供应发展规划》研究,正在开展《船用保税燃油锚地加注作业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方案》课题研究;二是推进出口监管仓常态化运营,支持国产低硫油入仓后供应国际航行船舶,拓展国产油品服务市场,着力降低保税船燃供应成本;三是向海关总署争取“两仓合一”(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改革试点,优化监管模式,提升作业效率;四是对标舟山港公共服务平台模式,积极开展保税油供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目前已进入项目论证评审阶段;五是积极向上申请保税船燃经营资质,2020年10月已将中化能源厦门公司保税船供油资质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2020年完成厦门保税船燃业务量61.8万吨,同比增长63.9%。

  3.持续提升口岸营商环境。我市制定出台《厦门港口对标先进工作方案》、《厦门口岸降本增效工作方案》和《厦门市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2021年专项工作方案》,系统性、集成化提升厦门口岸营商环境和国际集装箱干线港竞争力。2020年厦门蝉联“中国十大海运集装箱口岸营商环境测评”第一名,跨境贸易指标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2020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中排名全国第四,现代化航运要素发展土壤肥沃。

  三、相关建议

  (一)强化理念认识,共同打造厦门集装箱干线港

  建议省交通厅督促沿海各港口管理部门形成全省协同发展的统一认识,按照全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的分工定位,有效推动规划落地实施,加快优化全省港口功能布局及资源配置,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发展和物流需求,大力推进“闽货闽运”,集全省之力做大做强厦门国际集装箱干线港,实现港口高质量发展超越目标。

  (二)统一政策作用,推动港口高效联动发展

  建议省交通运输厅指导省内各港口对现有航运政策进行梳理调整,取消如“通过省内其他港口水水中转至省外港口不进行中转补贴”等不利于加快建设厦门集装箱干线港的相关政策,鼓励各地研究出台支持以厦门港为集装箱干线港的财政扶持政策,形成政策统一合力,激励现有和新增航商增强对厦门港集装箱业务的助力作用和发展信心。

  (三)向上争取政策,支持港口创新发展

  建议协调省金融办支持厦门建设航运交易场所,指导并与我市相关部门共同向部际联席会争取批准航交所资质牌照,构建良好的航运要素集聚平台和环境,以增强国际性航运融资、航运保险、航运结算、航运仲裁等高端航运服务机构落户厦门的意愿,提升我市港口综合竞争力,提升国际航运市场话语权。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黄晓舟(副市长)

  联 系 人:邱 巍(市政府办经济社会四处)

  联系电话:0592-2891908;13950003590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1年06月15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