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地税函[2004]68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4-04-15
摘要:因各地在税源分布、管理水平、信息化支撑程度等方面存在差异,各市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管理水平、信息化程度、人员素质等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务必做到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相结合,确保积极稳妥地开展纳税评估工作。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鲁地税函[2004]68号        2004-04-15


各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全省地税系统征管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2004年04月15日

关于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和税务机关掌握的其他征管资料以及通过社会综合治税获取的相关信息,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运用信息化手段和现代管理技术,对纳税评估对象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审核、分析、评价和处理的动态管理活动,是税源监控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纳税评估,一方面促进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依法、如实申报纳税,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另一方面加强税务机关掌控税源的能力,进而实现对税源全方位的动态管理。为全面规范全省地税系统纳税评估工作,促进其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省地方税收纳税评估体系建设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提升税源监控能力为目标,紧紧抓住信息化建设和规范评估行为两个重点,科学规划,准确定位,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努力建设一个指标科学、行为规范、手段先进、监控有力的纳税评估管理体系。在具体工作中应把握:

  1.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因各地在税源分布、管理水平、信息化支撑程度等方面存在差异,各市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管理水平、信息化程度、人员素质等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务必做到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相结合,确保积极稳妥地开展纳税评估工作。

  2.程序规范,操作简便。各市应依托计算机网络,大力推行征管资料“一户式”管理。减少手工传递和数据汇集,力求纳税评估工作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全面提升全省地税系统的纳税评估水平,努力提高征管效率,切实降低税收成本。

  3.科学合理,务求实效。各地必须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对不同行业的税源大户进行全方位分析,摸清各行业评估重点,根据全省统一的指标体系,结合各地情况及时、准确地设置行业参数,确保纳税评估的质量和效率。

  4.典型引路,循序渐进。各市可在信息化程度较高、实现市级数据集中、征管水平和人员素质高的县区先行试点,及时总结经验,修改完善评估办法。然后,适当扩大试点县区和行业,条件成熟的可转入全方位评估,以推动纳税评估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5.定期指导,考核监督。对于纳税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各市要定期指导和检查,督促并确保纳税评估的落实效果。各市要加强对基层纳税评估工作的指导、考核和检查,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确保各部门相互融合、相互衔接、相互促进,提高纳税评估的整体质效。

  二、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

  全省地税系统纳税评估工作总的目标是:建立以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和征管数据集中为基础,以信息化手段和现代管理技术为支撑,以征管责任区建设和税务稽查为保障,集中评估,分级落实,定期反馈的纳税评估管理体系,全面提升税收管理层次,实现税收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分年度目标是:2004年打基础,结合10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分析工作,建立全省统一的指标体系,根据当地实际确定行业参数,力求评估效果。在核定征收纳税户以外,选择20%的大、中型纳税人或一、二个行业进行纳税评估,同时不断完善各项操作规程,为进一步修订全省纳税评估办法提供依据。各地都要开展试点,提供资料,积累经验。

  2005年求突破。实现数据集中的市要全面应用评估软件,收集积累各类资料,探索建立评估模型,定期发布同行业的利润率和税收负担率,实现网上评估和分析,边评估边改进,初步建成全省纳税评估体系和运行协调机制,与综合治税、片区征管责任制等工作结合起来,完善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实际修改行业参数,力争评估面达到50%以上。

  2006年求规范。在各地实践的基础上,全省统一评估程序和应用软件,达到省局、市局实现宏观评估,县局和片区微观评估,对所有大、中型企业实现全面评估,做到未经评估不得检查。进一步完善评估体系,全面提升税收监控能力,提高税收管理层次。

  力争用三年时间,全省制定一个体现地税特色的纳税评估规程,开发一个符合地税实际的纳税评估软件,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形成一个相互衔接、规范高效的纳税评估运行机制。

  三、今年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04年第1季度)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要通过层层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动员会等形式,引导广大地税干部从强化税源监控、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增加地税收入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实行纳税评估的重要意义,把纳税评估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坚定不移地推向深入。各级领导必须思想认识到位,积极动员,迅速发动,真抓实干,切实加强对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纳税评估工作有序开展。

  2.明确分工,确定职责。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划分阶段性工作任务,树立工作目标,按流程细化各项业务的具体操作规程,规定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合理确定考核标准,与目标管理考核结合起来,增强各级贯彻落实纳税评估工作的力度。

  3.健全制度,规范运作。制定《山东省地方税收纳税评估暂行办法》,对纳税评估工作进行科学定位,明确评估组织、工作职责、选定对象、评估分析、约谈核实、评定处理等方面的内容,规范纳税评估工作业务流程,确保评估工作有章可循。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配套办法和实施意见,确保纳税评估工作在全省统一、规范的基础上顺利进行。

  (二)试点阶段(2004年第2季度)

  1.广泛采集信息。全面掌握涉税信息是纳税评估的关键,一方面,在现有征管、申报资料的基础上,要重视企业的会计资料信息,进一步拓展资料的占有领域,随时掌握企业的经营动态信息,了解企业结算资金的变化情况,充分考虑企业面临的风险和资金投向等信息,实现对企业的全方位监控;另一方面,加强与国税、工商、银行、国资、外贸、统计等政府部门的横向联系,建立税源信息传递或共享制度、全面、有效地汇集由各部门掌握的涉税信息、为纳税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2.建立科学的参数体系。通过电子报税、数据集中、综合治税广泛收集纳税人涉税信息,经过科学的筛选、整理、分类、计算,运用数学、统计等其他学科的相关知识,并结合实际征管经验,对纳税人正常经营状态下的各类经济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和综合测定,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评估参数体系,为评估的实施提供科学指导。

  3.每个市都选择几个行业进行试点。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从重点税源监控对象中,选择规模大、核算复杂、税源控管难的行业确定为评估对象,研究制定本地区纳税评估试点方案。在试点工作中,要不断结合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完善。

  (三)总结阶段(2004年第3季度)

  1.认真总结纳税评估工作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以后,各地要针对定位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理、指标确立是否科学、信息化是否满足需要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剖析,找到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和途径。

  2.结合实际,推出典型。及时对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的先进单位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有学头、有看头、有听头的典型材料,为全省深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积累经验,提供典范。

  3.分析案例,逐步提高。各地要对评估过程牛发现的案例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有依据、有事实、有剖析、有处理意见的典型案件,通过召开座谈会或研讨会的形式进行交流,促使广大评估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推广阶段(2004年第4季度)

  1.纳税评估软件进一步完善后,将评估软件在实现市级数据集中的地方推广,除核定征收纳税户以外,选择20%的大、中型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

  2.进一步完善评估办法。根据总局制定的纳税评估办法,结合各地的实践,奉着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操作简便的原则对《山东省地方税收纳税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

  3.不断提高评估质量。在信息化支撑下,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和征管经验,不断提高纳税评估质量,通过把事后检查向事前监督转移,及时纠正纳税人的违规事项,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实现对税源的动态监控。

  四、切实加强领导

  (一)明确管理部门,配备专人负责。纳税评估是强化税源监控,解决税务机关疏于管理的有效途径,鉴于纳税评估内容广泛、信息量大、对人员素质要求高的特点,各级税务机关一定要明确工作职责,切实从组织和人员上保证纳税评估工作有效开展。

  (二)注意积极稳妥,扎实开展工作。开展纳税评估工作要因地制宜,在明确定位、总体流程、工作职责、监督考核的前提下,各地务必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员素质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开展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每个阶段的工作达到预期目的。积极探索开展纳税评估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循序渐进、扎实稳步地推进整个工作的开展。

  (三)采取有效措施,坚持务求实效。一方面评估人员要善于从掌握涉税信息中挖掘深层次的问题,评估结论要在领导层和有关科室进行通报;另一方面要依托计算机网络,认真核对各类经济指标的准确性,加大评估力度,随时发现并处理纳税申报过程中的错误和异常情况,防范偷逃税行为的发生,促使企业诚信纳税。

  (四)强化人才培训,加强监督考核。纳税评估要求税务人员不但熟悉税收工作,而且还要熟悉企业财务核算、了解纳税人经营等详细情况,掌握审核、评析、测算等方面的技能,从多层面对税源状况、纳税行为进行细致的案头分析。这就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必须有重点地开展税收、计算机应用、财会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为纳税评估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同时要切实加强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推动这项工作在全省地税系统深入扎实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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