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局等11部门印发《关于加快二手车流通 促进汽车消费升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商流通字〔2022〕15号 2022-7-15 各相关单位: 为便利二手车交易,繁荣二手车市场,促进本市汽车消费增长,经市政府同意,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11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快二手车流通 促进汽车消费升级的若干措施》。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银保监局 北京海关 2022年7月15日 关于加快二手车流通 促进汽车消费升级的若干措施 为加快二手车流通,促进本市汽车消费优化升级,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便利二手车交易 1.提升二手车经营主体服务能力。鼓励二手车交易市场数字化转型升级,支持二手车互联网企业发展,引导汽车经销商加快发展二手车经销业务,推动二手车经销企业品牌化经营,完善二手车售后和维护支撑体系。(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2.优化二手车交易流程。推进二手车交易合同、车辆档案电子化;推动在汽车经销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一站式完成二手车交易、纳税、保险和登记等流程;实现交易方在车辆所在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手续。(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银保监局、北京市税务局) 3.完善周转指标配套服务。研究确需条件下可临时上路许可,优化企业资质核查、销售发票发放、交易查验盖章等流程,实现互联网平台办理配发周转指标一站式服务。(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4.健全二手车交易诚信体系。支持行业组织建立全生命周期的二手车交易信息平台,推进非保密、非隐私性车辆信息向社会开放,逐步推行车辆保险理赔、维修保养等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信息服务市场化运作,实现二手车信息透明化。(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税务局、市交通委、北京银保监局、市市场监管局) 5.保障疫情下物流畅通和主体营业。统筹好公路、铁路、港口等交通资源,设立疫情常态化整车进出京绿色通道,重点企业纳入“白名单”管理,保障物流顺畅。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保障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汽车经销企业经营稳定有序。(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快二手车流通 6.加快乘用车淘汰更新。对在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或转出本市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1年以上的乘用车,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购置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并在本市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台补贴。(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税务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促进二手车国内循环。对二手车转出增量作出贡献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或贷款贴息支持。鼓励二手车流通新模式,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汽车经销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发挥各自优势,构建布局全国的网络体系。(市商务局、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税务局) 8.扩大限行老旧汽车范围。研究在原国一国二汽油车、国三柴油车限制进入五环行驶基础上,适时将限行车辆范围扩大到国三汽油车。(市商务局、市交通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9.支持二手车企开拓海外市场。扩大二手车出口企业试点范围,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优化商品结构,加快国际市场开拓步伐,提升国际竞争力。支持本市汽车经销商、生产商与互联网电商及海外贸易服务商抱团出海,对符合条件的二手车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设或并购同类型企业,给予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支持,投资额5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贴,同一申报企业当年累计获得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海关) 10.提高新能源二手车置换率。加强新能源二手车流通管理, 规范市场秩序,通过电池梯次利用等方式提升新能源二手车辆残值。(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三、扩大汽车供给与消费 11.提升本市新车供给保障能力。支持本市企业提升高端汽车和新能源智能汽车自主研发能力,加快汽车芯片等关键零部件国产化速度,引导企业在京发展布局供应链,缩短新车交付周期。促进纯电动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优化新能源汽车产能布局和供给能力。(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2.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提供综合化融资服务,促进新车消费和二手车流通金融产品创新,丰富汽车消费普惠金融产品供给。针对细分市场提供特色金融服务,适应多样化汽车消费需求。引导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手段,提高贷款效率,创新风险评估方式,拓宽覆盖面。(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 13.开展促消费活动。鼓励各区政府、行业协会和汽车销售企业开展各类汽车促消费活动。鼓励汽车经销商加大对北京地区货源投放,对积极参与北京消费季活动,并符合条件的汽车零售企业每季度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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