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按工矿区标准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请示的批复 冀地税函[1998]57号 1998-4-7 邯郸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在所在地按工矿区标准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请示》(邯地税函[1998]6号)收悉。 经审查,同意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按工矿区标准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此复。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1998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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