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车改办发[2015]6号 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7-03
摘要:依据《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本轮改革的基本原则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车改办发[2015]6号        2015-7

  为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配套文件日前出台,标志着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参改范围、主要任务、强化管理、组织实施7个部分共21条,重点围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补贴发放、车辆留用、司勤人员安置、拟取消车辆处置和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等几大关键问题,提出了具体政策和措施。改革的6项主要任务是: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合理确定及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从严保留公务用车、创新公务交通保障机制、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公开处置取消的公务用车。

  云南省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遵循“创新制度、保障公务;统筹兼顾、政策配套;因地制宜、倾斜基层;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基本原则,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但针对云南省边境线长、山高谷深、路网不健全、自然灾害频发以及禁毒防艾、处突维稳任务繁重和交通社会化保障能力差等实际,对基层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乡镇予以政策倾斜,确保改革后的公务用车。

  《方案》明确,参加本次公车改革的机构为:云南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按照规定执行。参改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全部参加改革。参改的车辆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方案》要求,要严格定向化保障车辆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切实保障公务出行,加强监察审计。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改成功、改到位。


  焦点问答

  1、 公务用车改革怎么改?

  答:依据《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本轮改革的基本原则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同时,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

  2、 公务用车改革的参改范围有哪些?

  答: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等机构,都在参改范围之内。

  人员方面,参改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全部参加改革;鼓励省所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和各州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主要负责人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改革;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公务用车保障,但应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部参加改革。

  3、 本轮改革预计削减多少公务用车?

  答:云南省财政厅行政处处长杨红平介绍,我省车改与中央政策一致,改革后全省整体和省本级公务用车总支出,将均比改革前降低7%以上。

  此外记者获悉,本次改革中,削减幅度最大的为省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后仅保留现有车辆的29.9%,削减量高达70.1%.

  4、 哪些公务用车属于可留用车辆?各部门可留用的上限是多少?

  答:省发展改革委(省车改办)副主任饶卫介绍,以下几类车辆可以留用:

  (1)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省级部门,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可各保留10辆,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省纪委办公厅可各保留7辆;省级其他正厅级机关(单位)按参改人员编制数核定2—5辆;副厅级机构核定1—2辆;州市和滇中产业新区,昆明市可保留150辆以内;滇中产业新区可保留15辆以内。其他州市分为4个档次,分别留用130、120、110、100辆以内;县市区本级及其他:将129个县市区分为4类,分别可保留90、80、70、60辆以内;每个乡镇可保留2—4辆,各类开发区及农场核定2—4辆。地税、运管、监狱、戒毒等垂直管理系统单独核定车辆,不纳入各级留车总数。

  (2)执法执勤用车:省级执法执勤部门可留用不超过编制30%的执法执勤用车,州市本级不超过50%,县市区及以下部门不超过70%。同时,统筹部门执法执勤用车,用于保障边境县市、藏区县市和少数民族自治县基层一线工作需要。

  (3)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按现有数量保留,但各级要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逐级汇总,报省车改领导小组批准。

  (4)调研和接待用车。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可保留少量调研车辆,不固定专人使用,用于保障各级党政负责同志下乡调研等活动。接待用车可以取消的一律取消,通过社会化方式提供;不具备社会化保障条件的,通过各级公务用车服务平台保障。调研和接待用车以中巴车型为主,实行编制总量控制,集中管理。

  (5)相对固定用车:省属正厅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州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主要负责人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可选择留车,留车不得再领取补贴。

  5、 车改中取消的公务用车,如何处置?

  答:省发展改革委(省车改办)副主任饶卫介绍,车辆处置遵循“公平公正、集中统一、规范透明、杜绝浪费”的原则,由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从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中确定鉴定评估、拍卖和解体回收机构,以防止甩卖和贱卖,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6、 车改必然会让一些司勤人员面临失业的困境,如何妥善安置?

  答:对于在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单位中从事一般公务用车的司机、维修等岗位工作的在册正式人员,云南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处长戴富皇介绍,我省沿用了中央竞聘上岗、转岗安置、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的5个安置渠道。

  戴富皇介绍,在安置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以内部消化为主,“不能简单地推向社会,特别是针对司勤人员工作年限长、年龄较大的实际,要想方设法在单位内部、行业内部或系统内部妥善处置。”

  7、 公务用车改革是全国性的举措,我省车改方案如何体现云南实际?

  答:针对云南省边境线长、山高谷深、路网不健全、自然灾害频发以及禁毒防艾、处灾维稳任务繁重和交通社会化保障能力差等实际,对基层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及乡镇予以政策倾斜,确保改革后的公务用车。

  8、 车改后公务用车大幅减少,如何保障必要的公务出行?

  答:除留用一定数量的公务用车外,我省还将搭建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和综合执法用车平台,用于保障突发应急、大型会议、重大接待、综合执法等工作,州市本级平台车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50辆,县市区本级原则上不得少于25辆。

  补贴标准

  省级部门最高1950元、最低650元

  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简化档次、便于操作”的原则,确定并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具体档次划分为:

  1、省级部门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50元,机关工勤人员650元;

  2、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以省级部门标准为上限制定交通补贴标准,如节支率达不到规定要求,须细分补贴档次、下调补贴标准。同一州市执行统一标准。

  发放时间及方式

  10月起随工资发放

  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随工资发放给个人。

  那么补贴什么时候能发放呢?记者获悉,车辆封存停使、并检查验收合格后,就会向参改人员发放补贴,而按照政策,各单位车辆封停时限是10月份,也就是说,本月起就将对参改人员发放补贴。

  车改日程

  今年年底完成省级党政机关改革

  力争2015年12月底完成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1月底完成州市级改革;2016年3月底完成县市区、乡镇(街道)改革,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按照驻在地进度推进。

  2016年完成全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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