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简化报送网上申报纳税人纸质申报资料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对我市采用数字证书方式通过我局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取消报送与网上申报相对应的纸质申报资料(含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纳税人网上申报成功后,请将纳税申报纸质资料同企业会计报表一期妥善保存备查。 纳税人选用密码方式网上申报的,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逐月填写纸制申报资料,加盖公章保存,并应当于每年1月31日之前向税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1月到12月申报期相应的纸制申报资料。其他纸质涉税资料请根据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报送。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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