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地税发[2013]14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省地税系统开展支持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及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02-28
摘要:根据《浙江省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及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工作意见》(浙个转企办[2013]1号),现制定全省地税系统支持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三)建立专项服务机制

  ——大力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依托新闻媒介、办税服务厅、浙江财税12366服务热线和税务网站等平台,开展“个转企”税收政策宣传辅导,为企业讲解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编辑“个转企”税收政策专题,为“个转企”纳税人解答在转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开辟绿色通道办理相关事项。在全省办税服务厅开辟绿色通道(或特约服务区),为持《个体工商户转型证明》纳税人快速高效办理涉税业务。同时,全面落实办税服务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承诺、免填单等服务举措,提升为“个转企”企业服务水平。

  ——开展“个转企”企业需求调查。通过调查、走访,准确掌握“个转企”企业办税服务需求,并依托纳税服务志愿者、纳税人之家等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纳税服务。

  (四)及时开展宣传总结

  ——各级地税部门要及时发现好的典型、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上报省局办公室(宣传报道组)。

  ——各市地税局要按季总结个转企和小微企业规范升级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于季度终了15日内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省局征管处(综合协调组)。

  五、职责分工

  支持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及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各地要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有序推进。各部门职责分工按照《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成立个转企与规范企业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浙地税函[2012]354号)文件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个转企和小微企业规范升级事关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各级地税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有为地做好个转企和小微企业规范升级相关工作。

  (二)认真配合。各级地税部门要及时梳理扶持政策,要在简化程序,优化服务,提供政策优惠上采取切实措施,积极配合工商等牵头部门做好有关具体实施工作方案起草工作,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三)积极行动。在全省地税系统支持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及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工作视频会议后,全面部署落实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全省动员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各级地税部门要规范税收管理,积极创造个体大户与私营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

  (四)强化宣传。充分发挥《浙江税务》、《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个转企与规范企业升级工作简报》、浙江财税12366语音服务等平台作用,加强系统内、外的宣传咨询工作,优化纳税服务,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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