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营改增全面完成,且增值税按照中央地方75:25分成,则地方政府将减少上万亿税收收入。”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9月24日在2015赣商财税论坛上表示。他建议适当降低对国有企业的持股比例,从而填补减税带来的缺口。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财税改革方案,“十二五”期间要力争完成营改增,也就是说在今年年底之前,把金融业、房地产和建筑业、生活服务业全部改成增值税。然而在8月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称营改增将“适时”推出,这意味着今年完成营改增存在困难。 据透露,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对于财税改革,中央政治局开会提出新的原则,要保持中央地方收入格局大体不变。由于营改增具有大规模的减税效应,减少的这部分税收实际上都是地方政府的收入,而中央政府税收收入不变,那么地方政府的收入比重肯定会下降。 此外,目前实行的政策是,营改增的行业的增值税100%归地方,而在营改增全面完成后,肯定要按照比例分成。如果按照现在中央地方75:25比例分,意味着地方政府因为营改增减税减少一部分收入,再因为增值税分成上交中央一部分收入。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汤贡亮给记者算了一笔账:2012年,全国营业税收入15751亿元,占全部税收总额的14.22%,占全部地方税收收入的50.23%,是地方税收的主要来源。增值税属于共享税,如果营业税全部实行“营改增”,并按75:25的分成比例计算,地方财政要减收11813亿元。 “将营业税整个都纳入增值税,将会对地方政府收入的来源造成很大的影响,它所带来的地方政府收入的缺口弥补问题就成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择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成为继续推进"营改增"绕不过去的坎。”汤贡亮表示。 除此之外,许善达表示,今年的财政收入相比前几年有所下降,有一些地方财政收入可能完不成预算,形成负增长。如果财政收入本来就困难,又减这么多税,那财政预算的执行就有困难。这是当前深化税制改革、把营改增全部推出,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在他看来,加税不可能,因为不可能搞一个增加几千亿税收的方案;减支也不可能。因此,想从一般公共预算中解决这个缺口基本上很难做到。 “上市国企中,国有持股比例都在70%以上,如果这70%以上的比例略微降低几个点,依然是国有绝对控股,就能够释放出上万亿的资金。而如果变成国有相对控股,就可以释放出十万亿数量级的资金。”许善达说:“适当减少国有持股比例,释放的资金可以填补因为减税造成的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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