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接近财政部的消息人士透露,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额标准即通常所说的“起征点”,基本上不会再提高了。 不仅如此,传言中的个人所得税抵扣住房按揭贷款利息,实施的可能性也不大;这一美好愿望要落空了。但可能会将子女教育和职业教育首先纳入抵扣,未来还将包括家庭赡养老人费用、房租等。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3月7日举行的记者会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去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形成了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并已提交国务院。今年还将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2011年我国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自2000元调至3500元后,个税起征点连续5年“岿然不动”。那时候,3500元起征点也许还算比较高,很多工薪阶层可以免于缴纳。但在多年的通胀情况下,目前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已经使得现行个人所得税沦为“工薪税”。 各界人士都建言要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全国政协委员、华工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沙振权提出,在目前的物价和消费水平下,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才比较合理。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曾多次建议将个调税的起征点提高到一万元。他表示,目前工薪阶层收入大约在5000元左右,3500元以上要交个税,社保基金企业与个人缴纳比例要占收入的40%多。企业给员工加了工资,提高了收入,又一大部分给社保和个税收回去了。这样一来,企业既没有达到让员工收入翻番的目的,又使自己不堪承担。 不会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楼继伟在前几天的记者会上或许也有暗示。他是这么表述的,简单提高起征点是不公平的。一个人挣五千块钱,可以让自己过得不错;如果还要养孩子,或者赡养老人,那就非常拮据。 他还透漏了财政部心目中的改革方案。财政部多年来一直想实施“综合所得税”,即将所有的收入和支出综合考量,“为什么没有做到?它复杂,要把个人所得收入等11项综合在一起,再作分类扣除”。 这11项收入分别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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