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所得税两免三减期限问题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2-09
摘要:  问题:我是一家外资企业,于2006年成立,至今尚未享受外资所得税两免三减税收优惠,根据新法规定,未享受两免三减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问,我公司若在2008...

  问题:我是一家外资企业,于2006年成立,至今尚未享受外资所得税两免三减税收优惠,根据新法规定,未享受两免三减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问,我公司若在2008、2009年度均未赢利,在2010年赢利,是享受免税呢,还是享受减半优惠

  回答:如仍符合外资税法规定的“两免三减半”要求,2010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