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引深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6]50号 2006-5-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是税收工作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下去。现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引深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等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协助税务部门大力抓好组织收入、税收专项检查、涉税违法案件查处等各项工作,促进税收秩序的进一步好转。 忻州市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五月九日 忻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引深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的通知 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是税收工作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下去。2006年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整规办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标本兼治、内外并举的原则,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税收秩序进一步好转。建立良好的税收秩序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序运行的重要保证和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的重要基础,也是规范执法、反腐倡廉的重要条件。近年来,我市各级地税机关在省地税局和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组织收入任务这个中心,在规范税收秩序、净化纳税环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原因,税收秩序的现状仍不容乐观,整顿治理工作进展不平衡,主要表现在:“特区、死角”仍然存在,对偷逃抗税违法行为打击惩处不力等问题仍很突出;税收的内部管理尚存在一些漏洞;队伍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外部环境有待改善。这些问题不仅扰乱了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也直接影响到税收职能的发挥,进一步引深税收秩序整顿治理工作任重道远。为此,市地税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2006年全市税收秩序整顿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营造良好的税收舆论环境。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合力。一是要认真学习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的重要性、现实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与组织税收收入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二是完善优质服务,将征管查各环节的工作纳入“一站式”管理和服务,使征纳双方的各类涉税行为尽公开、公平和透明。 二、抓住重点,加大整治力度,注重实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统一规范,全面整顿,积极引导,分类管理”的工作思路。按照省地税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围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加大查处力度,加快查处速度。在全市范围开展“无漏管街道,无漏管市场,无漏管业户”的“三无”竞赛活动。一条街道一条街道地整顿,一个市场一个市场地整治,一个行业一个行业地整治,加强管户清理登记和纳税监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实行重点稽查,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全市税收秩序的全面好转。 三、加大检查力度,着力做好2006年税收专项检查。税收专项检查,要因地因时制宜,突出重点,2006年税收专项检查的重点是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煤炭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煤炭、铁矿、交通运输、建筑安装、房地产业、服务业、宾馆、饭店、桑拿及娱乐业税收专项检查等“五税五行业”。通过专项检查增加税收收入,提高征管质量,促进全市税收秩序的进一步好转。 四、加大打击力度,着力查处偷税抗税大案。该处罚的处罚到位,该移送的及时移送,该曝光的公开曝光。通过打击,震慑违法犯罪,保障整治工作健康发展。 五、加大税改力度,着力抓好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根据我市实际,突出抓好以下五点:(一)推进征管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征、管、查”三分离,登记征收系列以前台窗口服务为主、税源管理系列以后台基础管理为主、税务稽查系列以案件查处为主的分权制衡、协调配合的征管体系;(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工作要求,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奖惩机制,加大追究力度;(三)推进信息化建设。把所有固定纳税户的纳税资料录入计算机,推进数据集中,提升征管效能,实现专业化与信息化的高度结合,不断提高以机控税水平;(四)认真贯彻落实机关政务“十公开”和基层办税“十公开”、“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制度,推行“阳光”作业;强化执法监督;(五)引深“一站式”服务,规范审批程序,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要按照《行政许可法》中有关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责任的规定,把事前行政审批与事后严格监督有机统一起来,构建窗口服务与税源管理互相促动、协调运转的“一站式”税收服务体系。 六、加大领导力度,着力抓好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各级地税部门的“一把手”,克服等待思想、畏难情绪、厌战情绪,继续把税收秩序整治工作,拿到手上,亲自上阵,亲自督战。 七、加大协作力度,着力推进综合治理。各级地税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与国税、工商、公安、检察、银行、旅游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起协调、顺畅的工作协作机制。同时,还要保持与各级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舆论宣传,形成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强大声势,曝光涉税案件,震慑涉税犯罪,提高公民纳税意识。在税务机关内部,稽查、税政、征管、人事、纪检监察等相关业务部门要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切实形成合力,推进综合治理,扩大整治工作的影响力和实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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