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征求《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会便[2012]4号 2012-02-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改进和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提高企业产品成本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在2011年年初将制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列入了工作计划,并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稿)》。 请各地组织征求本地区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单位的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2年3月31日前反馈财政部会计司。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王虹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100820 电话:010-6855 2527 传真:010-6855 2528 邮箱:wanghong@mof.gov.cn 税 屋附件: 财政部会计司 201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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