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发[2014]58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4-28
摘要:  4月22日,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税总发[2014]58号),就小微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提高到10万元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落实,提出4个方面的管理要求:    广泛深入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4月22日,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税总发[2014]58号),就小微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提高到10万元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落实,提出4个方面的管理要求:
  ——广泛深入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将宣传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纳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和12366热线,多渠道、多平台、多视角宣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内容、办税流程、申报要求、管理方式,特别是要加强核定征税小型微利企业允许享受优惠政策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管理流程。对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律实行备案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审批;规范资料受理,不得要求小型微利企业额外报送报表资料;针对政策落实中可能存在的情况,规范管理流程,简便办税程序,做好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及时修订纳税申报软件,自动判定企业是否符合条件,让企业及时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后续管理。汇算清缴事中事后及时掌握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情况,未享受的及时办理退税或抵减税款手续;汇算清缴结束后做好统计分析,掌握享受优惠政策的户数、占比、减免税额、存在问题、同比增减情况,按不低于本地区小型微利企业总数的2%的标准抽样检查,评估优惠政策效应,开展绩效分析,提出完善优惠政策和创新管理方式意见建议。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服务观念,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落实管理责任,确定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积极稳妥地落实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稳定扩大就业和加快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落实好国务院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优惠范围的决策部署,财税部门先后发布通知和公告,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范围、征管措施。此次通知对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管理服务提出了更加明确的具体要求,确保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