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及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全面规定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行业加入试点后的方案内容。为了让市民进一步了解“营改增”政策,本报特制图予以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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