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问题快速处理机制[专期十六]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6-11-06 近期,我们对营改增纳税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没有发布正式文件以前,暂按以下规定执行。 问题一、银行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货物或金融服务,是否视同销售? 答复:银行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货物,属于无偿赠送货物,应当视同销售,按照货物适用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的销售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执行。购进用于积分兑换的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银行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金融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问题二、保险企业对代理制和合同制营销员的实物奖励或服务奖励(如组织外出旅游、组织体检等)是否视同销售? 答复:对保险企业对代理制和合同制营销员的实物奖励或服务奖励,不视同销售,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问题三、损余物资主要是财产保险中,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后取得的原保险标的受损后的财产,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标的转移至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该物资处置后冲抵赔付支出。如:投保人车辆认定为全损,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付10万后收回该车辆,经专业机构作价评估、拍卖等方式处置后,该车处置价格为1万元。请问保险公司处置损余物资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复:对保险企业处置损余物资,视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减按2%征收增值税。 问题四、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请问EPC业务是否属于混合销售? 答复:EPC业务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属于兼营行为,纳税人需要针对EPC合同中不同的业务分别进行核算,即按各业务适用的不同税率分别计提销项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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